Wid.6317840
作者 : 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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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 大众 同性(男)
警示 主要角色死亡
原型 原神 枫原万叶 , , , , 流浪者
文集 枫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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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7 14:44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
良缘永结,匹配同称。
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跌绵绵,尔昌尔炽。
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
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骂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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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阁下愿意嫁给我吗?”我问。
他思索半晌,似乎还在犹豫着要不要答应。
“不回答我就当你默认了。”
我与国崩是旧相识,因而每每回到故乡,总要去见他一面。
见他的时候总是会下雨,也可能是我总挑着下雨的日子去见他吧,因为我知道他不喜欢打雷。因而见他的日子总是我挑的,见面的地点却总是由他定,也算是我和他心照不宣的约定。
国崩住的地方也住着一只乌云盖雪,我去的时候总能见着它。上次见面,我特地为它带了猫条,我一伸手,他就慢悠悠地晃过来。
我就和国崩说:“这只猫不会是你变的吧?”
他没说话。
我又说:“好可爱。”然后摸了摸猫的脑袋。它舔舐着我手里的猫条,眯着眼,十分舒服的模样。
国崩还是没有说话。这没什么,我了解他,他不爱说话,不过一开口就绝没好听话。我们一开始认识的时候,他就是这样了。
“这几年船队事务多,所以没能按时回来。”我说,“你别怪我。”
沉默。我只听得到风声,和野花摇曳的细响。
没关系,我了解他,知道他没有生气,最多小孩子一样,闹点小脾气罢了。
我起身倒了一杯酒。和以往不同,他没有立刻笑话我说“你那点酒量还想喝酒?拿来吧,我可没功夫照顾你”,而是闷不做声,似乎是想知道我这些年酒量到底有没有进步。
“我拍了好多照片,你想去没去成的地方都在这里。”我说,把手里的明信片和照片放到桌上,竟有厚厚的一叠,“这是大家给你写的明信片,我的也在里面。好多人都记得你的。”
他不信。
“我还是不会喝酒,所以和以前一样,请你代劳。”
猫在我身边玩了会儿,轻轻叫了一声,蹭了蹭我的腿,跑走了。
我又在他那儿坐了会儿,一直到雨停了才准备离开。
“那我走了,明天再来找你。”我说着,把杯子里的酒淋在国崩的墓前。
三年前的一场车祸带走了我喜欢的人。
惭愧地,这份喜欢迟到了五年。
我少时离家,因而“故乡”于我而言也只有个模糊的影子。印象里我的故乡总是下雨,常常伴随着电闪雷鸣。但是小孩子总是爱雨的,喜欢撑着伞冲进雨里踩水玩,哪怕湿了鞋袜。我也一样,上学的时候就喜欢和雨打交道,长大了更甚,觉得在大雨里漫步能让人神智清醒。
还在上小学的时候,老师说雷声比闪电总要慢上几秒,因为声音的传播速度要比光慢的多,我深信不疑。国崩是我的同桌,他很少说话,总喜欢垂着眼帘一言不发,似乎这世上鲜少有能让他提起兴致的东西,那天不知道为什么他轻声反驳道:“不对。”
我眨了眨眼,问他为什么。
国崩撑着脑袋,瞟了我一眼,说:“不是每次闪电后都有雷声的。”
我回想了一下以往下雨的情景,好像是有这种情况发生过。“但有没有可能是雨声太大我们没听见呢?”下课后我问他。
国崩趴在桌上,把脸埋在臂弯里蹭了蹭,他说:“光速快过声速是铁一般的真理,但是现实情况比理论要复杂的多。”
说完,他就趴在桌上睡了。按照约定,我会在打上课铃的时候把他叫醒。
“现实情况比理论要复杂得多”,国崩这句话我记了很久,后来也才真真切切地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事物的联系远比我们看到的更加复杂,好比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不是那么容易能断掉的东西,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他的成绩一直很好。要说从前对他有什么特别的情感,我想只有羡慕了,没有任何嫉妒的意思,更多的是佩服。
后来国崩也和我聊起过他的原生家庭,因而我知道他并非独生子女,家里还有一个小她一两岁的妹妹,他说:“长兄为父”,便从小就明白为母亲分忧的道理。不过孩童有太多力不能及的事情,他的肩膀太过柔弱,还没能到能挑起家里大梁的程度。
他望着我,眼里的神色十分复杂。他说那个时候他就明白这个世界上有太多无能为力的事情,他为自己的弱小感到悲哀,认为自己十分无用。
我说:“这不是你的问题。”
他摇了摇头,摘下手套,向我展示了那双龟裂的手:“可怕吗?”
我说:“这没什么。”
那时正值冬天,国崩在手上哈了一口白气,搓了搓手取暖,又重新把手套戴上。
“你不懂,枫原。”
“如果我要说,‘我明白’呢?”
国崩望了我一眼,轻轻地笑了笑,他说:“那你还是别懂了。”半晌,他又垂下眼睑,轻轻地说了一句话。
“什么?”
他笑着摇了摇头,说:“没什么。我说下雪了,你送我回家吧。”
我说好。背上书包和他一路往家走。
那年我们十三岁,父亲说国崩其实在某家餐馆后厨帮工,干些洗碗的活儿,每个月会给家里寄一些钱。从父亲口里我才知道,因为家里实在承担不了抚养两个孩子的压力,国崩的母亲原本想把年龄更小的妹妹送走,但国崩说她还那么小离了母亲要怎么好好长大,于是自己收拾了行李,一个人到了这里,住在舅舅家里。那时我很想抱抱他,至少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他过得没那么疲惫。
如今想来也是那多余的同情心在作祟,国崩远比我想象中的要独立,且坚强。况且那时的我又能为他做些什么呢?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我们力不能及的事情了。
有时候我们也会聊天,聊起国崩刚到这里时的生活。
他说他最开始认识的那个朋友,年龄要比他大一点。
“因为总让我想起家里的长辈,所以我也跟他亲近。”国崩说,“可不久后他找到了新的朋友,我也就没那么像一回事了。”
再后来发生的事我就清楚了。眼前的这个人越想要表达自己的友情就被推得越远。国崩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听说有人嫌弃他什么都不会,于是他就挑灯夜读,努力提升自己;有人嫌弃他衣服脏,他就把自己的衣服洗了又洗,洗到褪了色。可后来他听见,有人拿他家里的事来做文章,国崩彻底没了辙。因为人无法选择,也无法改变自己的出生。
慢慢地他也就没那么在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了,他说与其花费精力在那些不值得的人和事上,不如花点时间来提升自己。因而,我就认识了现在这个“不可一世”的雷电国崩。十分抱歉,请原谅我行文至此才正式提到他的全名,大抵是因为从前我只唤他的名字,时间一长,这习惯竟也根深蒂固到这般田地,以至于忘了这是一篇回忆录而非信函。
其实那天国崩轻声说的话我是听清了的,他说:“但我希望你不明白。”
好吧,那我便不明白。现在想起来,我才发现他比我想象中的、要早熟的多。
上了初中,一开始我们不再像从前那样经常来往,一方面是他在我隔壁班,一方面是他在学校里真的算不上受欢迎——即使他名列前茅。而我那时起就喜欢交朋友,下的时候也有很多人围着找我聊天,帮我写完这篇回忆录旳友人就是那时候认识的。只有周末的时候,我们会约着去公园打篮球。
有一次我问国崩为什么不来找我聊天,他抱着球,有些埋怨似的说:“大忙人,哪有功夫见我。”
我就笑着和他约下次打篮球的地点。
“那以后我常来找你。”我说。
他笑着回答说:“免了,不如多刷点题。”
上文说过的,国崩成绩很好,并且一了如此,他比我要聪明几十倍,我还在为函数问题苦恼的时候他已经预习到了初三的内容。在我眼里他人也不错,许是不爱说话的个性使然吧,国崩从不会在别人面前夸耀自己的好成绩,更不会骄傲自满,他是那种有话直说的人,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都写在脸上,不需要我多加揣摩。因而我在他身边从没感觉到任何的压力,只觉得轻松自在。
父亲生病的那段时间我很迷茫,国崩就一直陪着我,但什么也不说。我发呆,他就看书,我吹树叶,他就撑着脑袋坐在旁边听,我刷题,他就和着我一起。
“国崩。”我轻轻叫他的名字。
“怎么?”他便把思绪从题海里抽出来,抬眼看着我。
国崩写题的时候喜欢把手指插到头发里,一边揉一边想。那张精致的脸配着一头乱糟糟的、鸟窝一样的头发,属实是怪异,如今想来还是觉得好笑。我抬手为他抹去脸上并不存在的墨水,找了个借口说他脸上有脏东西。
“胡扯。你心里明明有事。”出乎意料地,国崩并没有躲开,甚至默许我替他把凌乱的头发理顺。
我没有否认,在他面前我不想,也不用隐瞒些什么。
“枫原。”
“你可以叫我万叶。”
“你其实知道你在害怕什么的,对吗?”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怔住了。
“我没有资格和能力和你说‘别怕’——没关系,以后会有的。”他说,“如果你为未来的事情感到担忧,我建议你先做好当下的事。”
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很别扭,我本以为他会扯着我的脸让我不要这样颓废的。
我还是不够了解他,以前是,后来是,现在也是。
国崩继续说:“未来的事交给未来吧。”
我问他知不知道我在害怕些什么。国崩摇了摇头,很诚实地回答了我,他说:“别人我不知道,但能让你害怕的东西,肯定是某种氛围或者某天必将发生的事。”
他说的没错,那时父亲刚被确诊不久,我也才了解到我们家族的遗传病史,是一种目前没法被完全治愈的病症。相当于在我十三岁的年纪,就被判了死缓,于那时对未来充满向往的我来说,是很大的打击。
所以我点了点头,没有否认他的话。许是见我什么都不想说吧,国崩就淡淡地扫了我一眼,随之而来的并不是什么安慰的话语,不过若如我所料,那他便不是国崩了。
他问我:“枫原,你想去哪玩?我陪你。”国崩一面说一面把桌上的书收进包里,拉上拉链后把它挎到肩上,朝我伸出了、那双满是茧子的手。
我问他我送的护手霜是否好用。
他说作为报答可以陪我打一个下午的篮球。记忆里的那双眼睛亮闪闪的,像月光下波光粼粼的湖面,总叫人发自内心地感到宁静。
当时想说的话么……现在已经忘了,我只记得那天我们跑到公园里真的打了一个下午的篮球,太阳落山的时候我和他躺在草地上,赌下一只飞过天际的鸟是大雁还是麻雀。我和他说大雁是忠贞之鸟,他和我聊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前言不搭后语。如果真要为这个片段补充些什么,我想说“谢谢”,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沉默的陪伴或许比有声的安慰更加有力。
第二天是家长会,我站在校门口等父亲下楼一起回家,国崩不知道为什么也和我站在一块儿,按理,他们班的家长会早就结束了。
他昂了昂下巴,我便朝那个方向看去。一男一女站在马路对面的那棵树下,不知道在争吵些什么,只知道那是国崩的舅舅和舅妈,我听不见他们说话,只是看懂了女方对男方的责备。
“别看我,我没事。”国崩说,“习惯了。”
语罢,他抓着我的手,往我手心里塞了一颗糖:“帮我吃了吧,我不喜欢甜的。”
那是一颗草莓味的糖果。没来得及道谢,他就朝我挥了挥手,往马路对面终于停止争吵的家人跑去。高大的男人温柔地摸了摸他堇色的短发,我看见女人看着奖状的时候脸色也终于缓和了些许。如我上文所言,国崩是个独立坚强的孩子,虽然不善言辞,却有一份独属于他的温柔,充当起一个家庭的粘合剂。
他们临行前,国崩走在两个人中间,牵着大人的手,回过头,朝我吐了吐舌头。恰好那时父亲走了过来,见我一脸明媚便问我是看见了什么这么高兴。
我忘了那时我说什么,不过如若现在有人再问我这个问题,我会说:
“因为我看见了一个很漂亮的春天。”
十六岁那年我离开故乡,踏上了去往璃月的船舶。那天国崩站在码头和我告别,他手拱成喇叭状和我说:“再见——”
我也同他挥手,未曾想下一次见面竟是在五年之后,我以为没那么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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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见到国崩,是稻妻解除锁国令后的第二年,我们二十二岁。
我说不上走下船只,再度踏上故土的一刻心里究竟是个怎样的心情,只记得稻妻的雨还是一样淅淅沥沥地下,时不时有雷声滚落,那儿到处是开得烂漫的樱花,粉色的花瓣从空中飘落,在地上铺了薄薄的一层。听说我要回来,国崩就撑着伞,站在熙攘的人群里,为我接风。
风起的时候他恰好抬头,和我四目相对。那双蓝紫色的眼睛比记忆里的还要漂亮,一看见他和他身后飘零的樱花,我就知道春天来了。
“好久不见。”他说,把伞高举过我的头顶。
我和他拥抱:“好久不见。”
在漫长的四年后,我以朋友的名义,完成了小时候未完成的愿望。
他问我:“你妻子呢?”
我疑惑地问他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喜欢的人就站在我跟前,我要和谁结婚?
“他们和我说你结婚了。”
我摇了摇头,说:“没有。”
他如释重负般地舒出一口气,又昂起头和我说:“这几年稻妻变化大,走吧,我送你回家。”
不知为什么忽然很想和他开玩笑,我就说:“你是来接我回家的?”
他一愣,睫毛轻轻抖了抖,随即拽着我的手腕,笑着说:“对,我来接你回家。”
国崩说的没错,锁国的这几年稻妻变化真的很大。踏鞴砂的那几座小村庄早就被改造成了旅游景点,镇上更是有许多高楼大厦拔地而起。我总觉得故乡变得有些陌生,只有些细碎的痕迹流转在一缕一缕的清风里。在我远离故乡的四年里,故乡也飞速远离了我。
我和国崩曾经呆过的小学早就被拆了,曾躲过雨的车站也不知所踪,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证明这幢高大的商场曾经是个矮小简陋的学校,旁边的小卖部自然也不见踪影,连我回家的那条路都变了许多,多到我觉得陌生的地步。
一成不变地,只有这里的气候——我的故乡常在下雨。
让我觉得熟悉的,也只有眼前的国崩。那个少年长大了,五官长开了,体型也变了不少,我想他如今的肩一定足够硬朗,能够挑起那个家的一角,因为那双蓝紫色的眼眸不再似从前那般满是阴云,他的眼神远比以前坚毅。
我问他是否还讨厌下雨。
他说:“没什么讨厌不讨厌的,习惯了。”
稻妻是没有雪的,就算有,也堆得不厚。我曾在璃月龙脊雪山附近呆过一段时间,那里的雪又厚又松又软,踩上去吱呀吱呀地响,我想他会喜欢。
于是我说,有时间了就和他一起去那儿玩。
“有,立刻有。”他笑着说。
我们就这样做了一个口头约定。
一个惊雷闪过,我看见国崩的肩膀肉眼可见地抽了抽。他便坦然到:“好吧我承认,我是不喜欢雷。”
“嗯。”
国崩咂了咂嘴,重复道:“不喜欢雷电。”
我问为什么。
“因为我无法与他和解。”
我岔开了这个话题,要他的了地址。因为这次回来呆的时间不会太长,我怕后来又有什么变故,就要了个联系方式,今后我们可以书信来往。国崩很大方地写下了一张字条,用他随身携带的蓝色中性笔。那张字条现在还夹在我的日记本里,在我翻着日记写下这篇回忆录的时候也还会取出来看看。古人总说“见字如面”,没错的,他写的字和他人一样张扬不藏拙,和夏天的花一样绚烂。
回来得巧,我恰好赶上了一个婚礼——我们的朋友要结婚了。当然,国崩也在。
那天我们陪她选了很久的婚纱相,最后才敲定了一条她和新郎都满意的。大家围着他俩拍照,国崩也看呆了,确实,新郎新娘幸福地依偎在一起的模样,的确叫人心生艳羡。
“好看吗?”新娘问他。
国崩点了点头,回答道很漂亮。
她又说:“万叶,你的衣服我们也挑好了,快去试试看!”
国崩歪过脑袋,看了看我。我就悄悄捏了捏他的手,起身到更衣室里换衣服去了,隔着门我什么也看不见,只听见些打闹的声音,我想应该是在玩接捧花的把戏。
如果我也能参与其中就好了。我想我会跳起来,接住那一捧白色的鲜花,像举起赫利孔山的月桂一样把它举起来,在人群里找到那个我喜欢的影子,在别人的世界里偷偷幸福一小会儿,以朋友的名义,“我爱你”只有我知道。
伴郎服是一套白色的西装,别着一朵逼真的红玫瑰作为装饰。
我拉开帘子的一刻,又和穿着黑色西服的国崩四目相对。他别着塞西莉亚花的胸针,捧着一束纯白的捧花,站在人群中看着我,不知道为何他的耳尖有些红,我看得出来他有些局促不安,可是那一瞬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忘了要怎样说话,只是看着他,丝毫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
他披着太阳的金纱神一样莅临我的世界,不给我丝毫反抗的余地。这算是命运补偿给我的礼物吧?
“我早说了我不适合穿正装。”他说着,把捧花塞回了朋友手里,“让开,我把它脱了。”
“穿都穿了,不拍张照怎么行?”新娘说,“礼服这东西,穿一次就少一次,不拍张照留念不是亏了吗?”
国崩被她说得一愣,感觉好像有点道理,就轻轻点了点头。
新娘又招呼着我们过去,最后大家集体拍了一张合照。国崩站在我的身边,穿着那套黑色的西装,摄影师说了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他的手一如既往地冰凉。
我把手机递给朋友,请他为我和国崩单独拍一张照片。
他很懂得抓拍,因为很久之后,我翻起我的相册,我发现那个不爱笑的人当时也在笑着,淡淡的,仿佛塞西莉亚的芬芳。
那天晚上我们为朋友开了最后一次单身派对,我在朋友的要求下喝了一小杯酒。说来惭愧,那杯酒我一喝就脸红了,摇摇晃晃的倒在国崩旁边。朦胧中听到朋友们都拿我和国崩开玩笑,我强打着精神想要坐起来,嚼了几块冰想要保持清醒,过了一会儿终于缓过神来,又有人往我杯子里加酒。
我确实不好说什么。后来玩转盘的时候,国崩装作拿错了杯子,替我把那杯酒喝了。
“谢谢。”我悄悄说。
他踹了我一脚:“别吐我身上。”
我笑着说好。
后来才知道他们给我喝的酒是至冬的伏特加。
结束的时候我们各回各家,国崩还没那么想回去,我们就找了个公园散步吹风。稻妻夏天的风很凉爽,吹起来总让人觉得飘飘然的。
我们聊起从前,他和我说他无法与自己和解。我就问为什么。
国崩还是瞥了我一眼,打了个喷嚏。许久未见,听说近几年他身体不好,我便把我的外套脱下来,递给他。
“不要。”他摆了摆手,“可能还是我没法活成心目中的样子吧。”
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国崩会有这样的困惑,一直到现在都没寻到答案。本想着找个合适的机会问问,但再也没有这种机会了。
一会儿,他又反问我:“枫原,如果你喜欢的人比你优秀很多,你怎么办?”
我说:“我想我会努力,成为一个配得上他的人。”
他又问:“如果你怎么努力都追不上呢?”
我想了想:“我可能会放手。”
如果我给不了我喜欢的人最好的,那不如放手,让他去寻找更好的幸福。
国崩满意地点了点头:“我也是这样想的。”
沉默。
我们看了会儿月亮,大概到十一点的时候,他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同我说:“送我回家吧。”
我说好。
他又说:“我决定了一件事。”
我说:“什么?”
国崩当时的表情我描述不出来,他很少笑,若是笑了那一定是极度地高兴,因而我每次都会陪着他一起笑。唯独这次,我从他的笑声里听不见一点喜悦的感情。
他笑着和我说:“你祝贺我就行了。”
我看见他的嘴角在轻微地抽搐着。不一会儿他就背过身去,不让我看到他的表情,又摆了摆手,说他自己回去就行了,时候也不早了,让我赶紧回家。我不敢问他是不是在哭,国崩一直都是个很要强的人,这个问题会让他感到狼狈,我也怕如果他真的在哭,我又该以什么样的立场去安慰他。
祝贺吗,我当然会祝贺他,我乐意给予他一个从未有过信仰之人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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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留:在为万叶校对这篇回忆录的时候在下认为应放几段国崩日记的摘录好让读者对这个人有更深刻的了解,但当时万叶的病情已不容乐观,征得他同意后,在下选取了一下几部分置于此处,从他们的少年时代,到车祸发生前的两个月)
2017年4月18日 天气:雨
斯卡拉姆齐:
枫原万叶的身边永远都有很多人,多到我看不见他,只听得到他们教室里的热闹。
我总在想他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能叫人移不开眼,不过细细想来我不也是被他吸引的那一个么?对啊,斯卡拉姆齐,他到底有什么好的。
为什么他看着永远一副轻松的模样,学什么都毫不费力?就连培优的题他都如鱼得水,老师把他的答案当成模版投影到白板上,枫原万叶就装模作样站在讲台上说其实这题很简单,只要多做一条辅助线就好了。
真简单,说得好生轻巧,不知道是谁抓耳挠腮想了半天才得到的答案,他在矫情什么?
虽然得到思路后我是他第一个分享的人,但还是有些不爽,可能是因为慢了一步吧,就差一点,差一点就能比他快一步得到答案了。
啧。
睡了。
2017年4月20日 天气:晴转阵雨
这个雨能不能别下了。
为什么老是在下雨?真叫人烦心。
……
2019年6月18日 天气:阴
斯卡拉姆齐:
今天我才知道原来这家人有家族性基因遗传病,渐冻症。
他父亲住院的那些日子我常陪着他去医院,有很多病人晚上会在门诊大厅那儿坐着休息或者走一走。大厅的中央有一架钢琴,但很少有人为它驻足停留,毕竟在这个地方时间就是生命。晚上快九点的时候我们才离开,因为第二天早上六点要到学校上课。
下楼的时候枫原万叶的脸色说不上好看,比墙灰还要惨白,他总是抬头望窗外看,说国崩你看,窗外的月亮好漂亮。
我也抬头,那一轮明月可能不愿见我,隐藏在厚重的云后。但我还是撒了个谎,我说:“对,很漂亮。”。我不知道万叶看到他父亲戴着呼吸机躺在床上,睁着那一双毫无生气的眼睛看着他的时候到底是什么心情。
可能也是一样的无力吧。所以我礼貌地没有去看他的眼睛
走过钢琴的时候他忽然停下脚步,拽住我的衣袖说:“国崩,你想听琴吗?”
我说:“我不会弹。”
他笑了笑,说:“没关系,我会。”
语罢,他跑到琴凳边坐下,深吸一口气,目光掠过钢琴,问我想听什么。
我对音乐的造诣并不高,所以只能摇摇头。他又说:“那我给你弹一首我喜欢的曲子吧。”
我说好。他就开始他的表演。
我当时就站在琴的对面,抱着枫原万叶的外套,听着他弹那首曲子,期间医生护士匆匆而过,也有抱着孩子的家长和老人为他驻足。我明白在这种大环境下还愿意为音乐停留的,不是刚经历了大喜,就是刚迎来了大悲。
枫原万叶的琴弹得很好,就在这个大厅里,我仿佛听见生命的延续,童年与老年的交错,
听说医院的时钟会比正常时间慢上一点——这是和死神的约定——只要能跑过时间,病人就有生的可能。
枫原万叶有时会抛给我几个眼神,我当然稳稳接住。在这杂音如此之多的乐曲声里,我却觉得有种真实的美好。
因而我一直记着那个调子,哼给舅舅听的时候他说它叫:《Flower Dance》。
……
2020年1月25日 天气:晴
斯卡拉姆齐:
今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适合远航。我特地去神樱大社求了一个御守给枫原万叶,因为他要走了,去璃月。
昨天我们刚参加了一场葬礼,他父亲的,枫原先生还是没熬过那个冬天。
我见到万叶的时候,他就站在灵堂的另一边,沉默地看着那一切。我舅舅同他说话的时候他也只是礼貌性地回复两句,并没有多余的动作。因而舅舅伸出去的手于他而言也仿佛不存在一般,枫原万叶木讷地站在那儿,哪怕对方揉乱自己的头发。
故乡总在下雨,天上也滚着雷。时辰一到送葬的队伍就起棺出发,他们走得很慢,枫原万叶也走得很慢,我很惊讶他在这种场合都能做到一声不吭,沉默得像一只羔羊。我走在他的身边识相地不说一句话,上山的时候他忽然牵上了我的手,我终于看见这个木讷的人偶嘴角微微动了动,他咬着牙关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但整个人都在颤抖,憋的脸有些红。
“我在。”我犹豫半晌还是吐出了这单薄的两个字。
枫原万叶还是没说话,只是摇了摇头。他手上的力度重了些,抓的我有些疼。
前面的人忽然滑了一跤,棺材落到了地上,那只形如枯槁的手掉了出来,在冰冷的空气中挥了挥,像在跟送葬的人道别。
旁边的人吓得不轻,我因为枫原万叶挡在身前,什么都看不见。他几乎是闪到我跟前的,我不明白他这么做的用意,他应该知道我并非胆小之徒。
等到棺材重新合上,我们才继续往山上走,枫原万叶牵着我,他在前,我在后,我们一步一步地往前走。我看见雨打在他身上,一刻都没有停。
其实他就住在我家对面,那天晚上我偷偷地跑到他家去睡了一晚。我才知道,从枫原先生住院的那一天起,枫原万叶就是一个人住在这间空荡荡的宅子里,一个人面对冷冰冰的屋子,靠几片面包来打发日子。
他房间不高,我翻墙进去的时候明显下了他一跳。我很高兴看到他那双暗淡的眼睛因为我又亮了起来,他问我为什么大晚上跑到这来。
我说我睡不着想找他聊聊。他就识相地给我腾了个地儿,我们就躺在床上,盖着一床厚厚的棉被聊天。
“我明天就离开稻妻了。”
我问为什么,他要到哪去。
“去璃月。父亲说那里的山水很漂亮。”
我的心跟着抽了一下,很难受。但还是对他表示祝福,希望他一路平安。
枫原万叶点了点头,说好。他过了一会儿又跟我讲起他家的遗传病史,他说:“以后我也会是这样。”
见我没说话,他就侧过身面对我,开玩笑似地说:“那时你就认不出我了。”
我否认。
他又说:“你听过一首歌吗?《If I Die Young》,若我英年早逝。”
我摇了摇头。
他就唱给我听:
“若我英年早逝,请把我埋葬在锦缎里;
让我躺在铺满玫瑰的床上,让我黎明时沉在河水中;
用情歌里的词句为我送行……”
这是一首很好听的歌。但是我希望他别唱了。
“好。”枫原万叶说,“夜还很长。”
夜还很长,我们还有很多事可做。
我忽然想起小说里那些深夜发生的情节,血液涌上来,烧得我脸红。还好枫原万叶没发现,他抬手替我掖好了背角,和我说了晚安。
那粉色的唇瓣一开一合地,我该吻上去吗?
……
2027年2月27日 天气:雨
斯卡拉姆齐:
稻妻锁七国年了,不过统治者的愚昧无知对我并没有什么影响,我依然在工作。
枫原万叶送我的护手霜我已经很久没擦了,今天才发现它早就过期,才知道原来一款护手霜的保质期只有一到三年。所以我又把盒子取了出来,打算去买些新的。我问了好多商家也没问到这款护手霜的牌子,后来听朋友说了才知道,这是枫原万叶自己做的,用他们家的土方法。
他还真是什么都会。
我忽然想起我忘了找他要地址,所以写了好多封信但是一封都寄不出去。我就把他们锁在柜子里了,密码是1029。这些年我的记性越来越差,我总担心总有一天会忘掉一些很重要的事情,所以把密码设成了这串数字,但是究竟有什么意义,我确实不记得了,因为密码是很久前设下的。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总觉得困倦、乏力,等我写完这篇日记我也该洗漱睡觉了。学业越来越忙,我也没什么时间去医院检查。有时候就想要是我不是人类就好了,没有那么多多余的情感,或者说情感迟钝地活着,不会生病也不会疲惫,甚至不用吃东西,想去哪去哪,没有人会担心我的忽然离开,如果真的在漫长的岁月里喜欢上了什么人,我也可以慢慢地看着我爱的人变老。
有时候这样想也挺好的。
如果“国崩”不再是“国崩”,我想故事的走向可能不一样。
比如挑起家业的不是我而是妹妹,比如我有机会和能力去救枫原家的长辈,或者把他们家的灾厄扼杀在摇篮里,比如非人类的“我”能够看着他们家一代一代地延续下去,每一代每一个人都认识我,等我遇到枫原万叶的时候我就说:“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
想着也挺好笑的。
做白日梦的我也好笑至极。
行了,就到这吧,我去睡了。
……
2027年3月24日 天气:雨
斯卡拉姆齐:
又下雨了,到处都是积水,湿漉漉的,冷气总顺着裤腿往人衣服里钻。
他们跟我说,枫原万叶要结婚了,但是消息一开始是从哪里传出来的,我也不知道,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我也没多问,没必要为这种事多费口舌。
不过该感叹的是,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久到我发小都要结婚了,我八字还没一撇。也正常,枫原那家伙一直都是学校里的焦点,成绩和样貌都令人感叹。
如果说从前我对他有什么特别的情感,是羡慕吧,可能带着点嫉妒。(这里被划了很多次,最后还是写上了这个词)。在我和自己和解之前,我最羡慕的就是他这种人,平淡豁达地接受自己经历的一切,甚至能云淡风轻地谈起自己的过往,仿佛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
他能成为许多人的朋友,能成为班里最优秀的那一个,他看起来永远都那么从容,显得我那么矫情那么普通。
在他面前,我的喜欢和我一样没用。
……
2028年6月28日 天气:晴
今天参加了朋友的“单身派对”。不知道是谁给那家伙喂的伏特加,他喝醉了,脸红扑扑地凑到我跟前,闭着眼,长长的睫毛在他白净的脸上投下淡淡的阴翳。我不敢动,僵硬地坐在那里,然后在这紧张的氛围里丢掉了我的初吻。
人就是这样地脆弱,一片一片地凋落着,从人而来的情爱,苦痛,怨憎,喜乐和嗔怒,却也成就了生活的有滋有味。当人们寻觅的时候,竟十万大千世界觅一人为伴而不可得;不觅的时候,又到处都有好风漫上来。
趁着他的醉意悄悄地体验一把幸福,我像个小偷似的。
我当时就在想,“喜欢你”这件事我到底该怎样开口。
万叶。
枫原万叶。
如果看清是我,你还会留下那个吻吗?
2028年7月15日 天气:晴
斯卡拉姆齐:
今天我和枫原万叶参加了一场婚礼,我和他都是伴郎。
衣服是之前我们一起挑的那套,虽然可以租,但是我还是偷偷地把它买下来了,现在就在衣柜里。我知道这是冲动消费,但我还是想留下些什么。最近睡眠出了些问题,脑袋总是昏昏沉沉地,总听见有人在说话。
烦心。
过两天枫原万叶又要走了,应该是后天上午,我要去给他送行,明天顺便去给他买点路上吃的好了。就这样吧,我睡了。
3
关于他在日记里提到的那个问题,我当然会,因为那晚虽然很晕,但我真没醉。说来惭愧,没想到我也会有借酒发疯的一天,一个身患绝症的人,借酒疯去吻自己暗恋了很久的人。
都“放肆”这么一回了,我在想当时为什么没去咬他的耳垂,和他轻声说“我好喜欢你”呢?
不过如果把这事隐去主要人物告诉国崩,他准会骂这人卑鄙无耻吧。
总之我还是晚了。我看见了爱情的闪电却没听到雷声,这人世间有太多的变故,让那再正确不过的“真理”,也变得有些乏力。
我再度离开稻妻后他常与我书信往来,每次国崩都会在信封里给我装些小物件,有时是故乡的枫叶,有时是几张照片,这些小小的东西,就成了一位游子与故乡为数不多的联系。
我们没有固定的联系时间,不过基本上是一月一封,在我的信的末尾会留上我下一个要去的地方,他好把信提前寄到那儿去,我一上岸就会去取。国崩的信有时候洋洋洒洒地写好几张纸,有时候一张也写不完,余下的地方就由他信笔涂鸦,狐狸也好,猫儿也罢,我相信着“我手写我心”,因而所有的一切都承载着他的情感,随便说话也行,认真说话也好,我们是朋友,想说就说。
在海上航行的那段日子,我常坐在船舷边写诗或思考,看着那浩大的落日和飞来飞去的海鸥我也才明白“浮云游子意,落日故园情”的真谛。以前爱热闹,总觉得朋友得天天聚在一起才行,后来才发觉能相聚的时间在慢慢变少,不过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并非那么容易斩断的东西,好比我和国崩那时还有书信往来。和国崩写信的那段日子里我常和他说起旅途中的人和事,或喜或悲,或复杂或简单,他也会和我吐槽些工作上糟心的事情。我们的关系就这么简单,虽然可能没法帮到彼此什么,但只要你愿意说,我就认真地听。
就好像很久以前他陪着我打了一个下午的篮球那么简单。
只是我最希望的是,他没有那么多的难事要找我诉说,希望以后,至少下辈子他能够过得很好,能够看到自己想看的风景。他在信里和我说“注意身体,没人照顾你”,是这样没错,但我觉得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他。
我已经没有能力去照顾我喜欢的人了,所以我都想在这里,把这句话再和他说一遍:
“注意身体,请照顾好自己。”
至于我为什么在锁国令一解除就回到稻妻,我想一是因为实在想念在故乡的国崩,二是因为我在璃月的医院里知道自己是时候收拾东西,迎接死亡了。得知结果的时候心情还是有些低落地,不过总归要接受事实。因而我后来的生活并没有被它影响多少——可能因为还是早期,我慢慢地放下这件事,过上了原本的生活。
不过当我再一次遇见他的那一刻起,我忽然意识到,我的生命早就开始倒数了。
当然,我没发觉自己喜欢上国崩的时候日子也在消逝,只是那时候我还觉得时间那么长那么久,我还可以去看山看水,还可以去很多地方。可从喜欢上他的那一刻起,我余下的日子,那三到五年的光阴看起来那么短,短到我深切地感受到自己没那么多时间去爱他。
我常常想,从前我也这么贪心吗,还是说因为喜欢上了他所以变得贪心了呢?贪心到想像正常人一样和他在一起,白头偕老,在太阳落下的时候捧着他的脸吻他不再年轻的面庞。
那时我好想让时间慢点走,总觉得我多爱他一天就能为他抚平一点童年的创伤。我有一千五百多个日夜去爱他,但一千五百终究是有限的,数字在一天天地变小,日子在一天天地流逝,死亡在一天天地逼近。
我要怎么用我仅有的时间来和他说“我爱你”……
电影里有句台词:
“亲爱的塞西莉亚:缘分未尽,那天傍晚我一边走一边计划我们的未来,我会再一次踩着尘土穿过萨里花园,穿着我最好的西装,得意洋洋地以为自己前途无量,我还会带着赤裸裸的热情,在书房和你做爱。我们缘分未尽。”
如果真的有来世,我还会选择成为人类,用我生命里每一声有力的心跳,为他补上我此生未能说出口的“我爱你”。
如果有机会,我也会和他写一封很长很长的信,请随我流浪的海鸥捎去未尽的爱意,请它飞到我还未曾抵达的地方,代我说:
“亲爱的国崩,我们缘分未尽。”
生命中的大雨很多时候只能我们自己淋,想要去的地方很遥远,我们也只能自己走,就像稻妻的山路有的地方很狭窄,只允许一个人前行。
写下这篇回忆录的时候,我就在想“想念是什么”。
可能是一本书吧,我给我自己写的书。只是我没办法和书里的人说话,就只能以“局外人”的身份去记录他们的故事。
写完那篇悼文后我才发现,国崩说的没错,不是每一道闪电都伴随着惊雷,也不是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尾。我想说,原来世界上存在“来不及”,来不及就是你真的没法再和那个人说你没来得及说的,来不及就是当你终于反应过来自己有多喜欢他的时候,一切都回不去了。
生离死别就是再也不见。
我一直以为我会是先离开的那个人,因而”爱就显得那么难以启齿。给了他希望,然后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一点磨灭他的希望,我还是胆小地做不到。
如今国崩走了快五年了,我每年都回来看他,他还是一样地二十余岁,按理,他或许该叫我声“哥哥”——开玩笑的。我的病情也在不断恶化,右手已经完全不能动了,如今走路也有些不利索,或许再过些日子,我就要坐上轮椅,或者瘫痪在床了。
过去的三年里我去了很多的地方,见了很多人,算是了解了世界到底有多大。可我最喜欢的还是故乡,就好比你看过了很多星星,可还是钟爱你第一眼就见到的那颗。
我知道他在等我。
但是没等到。现在我说不出口的话不止“我爱你”了,可能要多加一句“对不起”。我过了好几天从床上醒来的时候,还是会检查我的手机短信,那条宣告他死亡的短信还是留在那里,一字未变。
国崩的舅舅早就搬离了这里,只剩他一人,因而整理遗物这事儿就由朋友代劳。
我从须弥赶回来参加葬礼的时候,他给了我一张照片,他说理着理着,发现国崩的衣柜底下有一件礼服,叠得整整齐齐,礼服的衣襟上别着一朵塞西莉亚花。口袋里装着的是我们的那张集体照。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哭,直到葬礼结束。
我低着头,什么都没说什么也没想,跟着送葬的队伍慢慢上山,总觉得下一秒那抬棺的人会因为下雨地面湿滑跌一跤,总觉得身后有人跟着我。
又到了这种时候,我竟也觉得眼前的一切都不像真的。我在梦中见过这样的场景,不过躺在棺里的人是我而已。
其实这种时候,我应该做些什么的,但是什么都想不起,什么也做不到。可能我的大脑也要被冻上了吧,某个机能也在那一刻死去了。
我的故乡总在下雨。
人们走后,我又在国崩墓边坐了会儿,没有那么冷,我靠在他身上休息了会儿,把伞放在一边陪他一起淋雨。
“在雨中漫步总能叫人神智清醒。”我说。
他没有回应。
“我有点想打篮球。”
他没笑话我说“你现在这个身体情况还能打篮球?”
那天我闭上眼就是国崩那张精致的脸。我看着他同我笑,同我挥手,然后转身往前走。
每走一步,他的影子就小一点,好像也就离我远一些。
我又想到我本来应该好好安排时间的,这样就能快一步,比那辆卡车快一点来见他一面,起码他还可以回应我。
但是什么都来不及了,我没跑过时间。
我记得那天我回到家里,脱下湿漉漉的衣服,看着桌上摆着的合照……抱歉……十分惭愧地,还是哭了。
或者说,终于哭出来了。
4
“我怕冷。”
那是我最后一次去看他,因为那之后我就住进了医院里。当时我脑子里都是这个声音。因而我就越走越快越走越快,最后决定跑起来,往山上跑,跑到他的身边去。我知道要下雨了,因为有几道惊雷炸过,天空也是阴沉的,乌云从天边压过来。我要快点跑,我要跑过时间,我想到他那儿去——但是我不知道他到底在哪。
远离人群后我还在继续往前走,内心里沉重的声音还在一点一点堆积成形,如果不走快一点我就会被这个东西追上压垮。
我也怕冷,我感到我的四肢在慢慢地被冻住,逐渐变得僵硬,脚步一滞便载到在原地。
耳鸣止住了。
但雨还没有停。
——我的故乡常常下雨,因而我每次见到国崩的时候,都是雨天。也有可能因为每次我都在下雨的时候去找他把,日子总是我挑的,地点就由他来定。埋葬他的地方我亲手种下了一棵樱花树,看到他,看到满树的樱花,我就知道春天来了。
不过这次,是他主动来找我。可能因为知道我没法再走动了吧。
我跌在水坑里。晕过去之前我看到有只乌云盖雪在朝我奔来。我想就是国崩来接我了。
春天又来了,他也来接我回家了。
那之后,我……做了一个长而不切实际的梦。
我梦见我喜欢的人不再是人类,是一只人偶。他穿着蓝色的衣服带着蓝色的斗笠,胸前挂着一个绿色的小吊坠,走过来的时候清风从他身侧扬起,他和我说他现在的名字是“流浪者”。
梦里我说:“那天傍晚我一边走一边计划我们的未来,我再一次踩着尘土穿过踏鞴砂的严冬,穿着我最好的衣服,得意洋洋,我想带着塞西莉亚花来找你,在死兆星号的船舷边和你接吻。”
但我还像个雕塑一样站在那儿动弹不得,他就凑上来吻了吻我的嘴唇。冰凉的,我听到心脏跳动的声音,不知道是他的还是我的。
不过我想是他的,因为这心跳那么有力那么赤诚,而我喜欢的一直都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啊。
他和我说……他已经独自走过了五百年的光阴,我问一路上是否和他日记里写的一样如他所想。
流浪者说:“你来了你会知道的。万叶。”
他说我们缘分未尽。
那是国崩第一次叫我的名字而非全名或者姓氏。原来在异世的彼端我们的关系那么好了么?我总归是有些期待的。
月光穿过云层洒在我身上。
我醒了,在医院里,戴着呼吸机。我听到楼下有猫叫,勉强歪过头,却只能望到四四方方的天空,那里什么都没有。
当然了,亲爱的国崩。
我们缘分未尽。
5
医生说,我活得比大部分渐冻症患者都要长,我想或许是因为我心态好吧。
我浑身上下能动的部分越来越少,整个人像被关进了冰窖里,被一点一点地冻上,还是有些难受的,所以我最终还是选择了“安乐死”这条路,就在下个周末,立春的时候。
我知道我马上就要离开了,趁着还能说话,我就拜托友人,说我想留一张遗书,他说好,让我说,他来写。我又提了个要求,让他帮我把手机里的第三张相片洗出来,我的遗书写在背面。
他点了点头,然后照做。
那是我和国崩拍的最后一张相片。他穿着黑色的西服,别这塞西莉亚花,我穿着白色的西装,别着一朵红玫瑰。
友人问我,要写什么。
那时候我的右手已经完全动不了了,所以我念,他写: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
良缘永结,匹配同称。
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
卜他年瓜跌绵绵,尔昌尔炽。
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
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骂谱。”
一纸婚约。就以此为我们这一世的遗憾划下句号吧,在国崩死后的第五年。
也许只是我一厢情愿,毕竟没有征得他的同意——即使默认了。
这个故事也是我请友人帮我记下的,总想着留下点什么,毕竟总要有人代替我记着他吧?那么请读到这里的你帮我记着,有一个名叫雷电国崩的人曾经来过这个世界,他是个很好的人。
如果你在很遥远的地方见到了一个戴着蓝色斗笠,自称为“流浪者”的少年,请代替我和他问好,因为我一定会在五百年后的某天和他再度相遇。
故事就到这里吧,我也要睡了。
如果我们再也不见,那么祝你早安午安晚安。
枫原万叶 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