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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泽】起床之后发现对象不见了

作者 : 祈夜

分级 大众 同性(男)

原型 庆余年 范闲 , 李承泽

标签 闲泽

486 6 2024-6-20 10:39
导读
*又名范闲的一天日常。流水账文学,意识流,文笔为0,现pa,婚后老夫老妻时间线。不打预警了不喜点叉吧。
*已同居...?
  范闲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床上只有自己一个人。

  他往身旁一摸,身边的床铺冰凉,显然人已经走了很久了。浅色的窗帘被光线浸透,日头高高挂在天上,要是现在再不起床,他就得准备直接做午饭了。

  范闲有点惊讶。往常都是李承泽睡得晚起得也晚,赖起床更是无理取闹得毫不讲理,怎么今天转性了,起得这么早?他都没意识到李承泽是什么时候起床的。大概是前一晚睡得太死了吧。

  一想到前一晚,范闲后知后觉地觉得有点头疼。昨晚他试图把李承泽灌醉,自己也喝了太多酒,今天醒来之后终于遭了报应。其实把李承泽灌醉很简单,这人根本就没有酒量可言,一杯酒下去就已经迷糊得马上要一头往地上栽了。也许就是因为一杯倒所以反而没喝多少酒,今天才起得比他还早。

  范闲艰难地把自己从床上拔起来。他的衣服在沙发椅上堆成一座小丘,他晃晃悠悠地摸索过去,从中把自己的衣服挑拣出来,哈欠连天地给自己穿上衣服。之后他抬头找了找脏衣篓,果不其然没找到——他在发现衣服堆里没有一件是李承泽的时候就预料到了。

  李承泽此人很有些少爷脾气。虽说有个人品不怎么样的爹,但是物质上倒是一点不短缺,从小就习惯被人服侍,和范闲私奔之后也一如既往,大部分时候衣服都是由范闲整理好扔到洗衣机的,有时候他也会大发慈悲地自己动手——但仅限于他自己的衣服。至于范闲的衣服?自己洗去。

  比起单纯的懒惰这更像是一种展现态度的方式,或者情趣——前者是李承泽的说法,而后者则是范闲的理解。李承泽能在他们前一晚把衣服到处乱扔的情景下从杂乱无章的衣服团子里精准地把他自己的衣服挑出来,肯定不是因为懒。他有那个耐心一件件地把衣服分开,可比他直接把所有衣服一起洗掉麻烦多了。

  他把衣服穿完了之后才发现裤子穿反了。一定是脑子里想李承泽想的才会走神,范闲毫不客气地把锅甩在他身上,也不管这人根本就不在这。这实在是太不讲理了,要是李承泽在这一定会轻哼一声表示不屑。他的表情栩栩如生地浮现在范闲脑海里,连嘴唇上的纹路都显得清晰可辨——范闲意识到自己又开始想李承泽了。

  李承泽李承泽,你一天天的就会想李承泽,你就想去吧。范闲唾弃自己。你这一辈子就是被李承泽害了,没法干正经事。吃饭的时候总是在想,李承泽要是在的话肯定不喜欢吃这个,太酸了。买菜的时候,总是在想,李承泽是不是不喜欢吃这个来着?那就不买了。工作的时候总是在想,我这本小说的男主角性格怎么和李承泽这么像啊,那女主角要按照我自己来写。睡觉的时候……睡觉的时候不用想,毕竟人就在眼前呢。

  哎呀。范闲心情很好地把自己收拾整齐,到卫生间洗漱。李承泽有点洁癖,因此这里总是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当然不可能是李少爷亲自动手,他们又不缺雇人打扫卫生的钱。他只是会非常挑剔地检查成果,然后指着一些犄角旮旯的地方说这里再擦一遍。范闲拿起洗面奶,这倒是他挑的。他们两人用的洗面奶洗发水乃至剃须泡沫都是范闲买的,因为李大少爷完全丧失对这些产品的认知,而范闲是个重度成分党。他是那种会在商场把产品配方从头到尾看一遍的那种人。李承泽曾经吐槽他这种行为难道是怕别人给他下毒吗。范闲则回答说你们家争家产的时候难道你就没担心过?李承泽说你少看点电视剧现在是法治社会没人会这么干。

  水杯也是范闲买的,准确地来说是他俩一起买的,在旅游景点的礼品店。黑色的不规则石头触手冰凉,令范闲回想起他们一起在冰岛看极光的日子。范闲要去取材,而李承泽喜欢旅游,他俩在这方面一向合拍。地点是范闲定的,时间也是,他特意挑了快入冬的时候,这样他们在冰岛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极夜。旅馆非常僻静,从敞亮的落地窗看出去能看到海,孔雀羽毛般墨蓝色的海,大片的黑灰色不规则岩石顺着海岸线蔓延,淡紫色的积雪像滴着露水的雏菊花瓣,极远处亮起烛光般的落日。李承泽站在窗边发呆的时候,范闲会悄悄从他背后摸过来遮住他的眼睛。他会轻声在李承泽耳边念自己刚写的诗句,那些句子像是风吹过水面之后留下的波纹。李承泽则会以睫毛在他手心眨动的次数回答。一次是“不好”,两次是“好”,三次是“非常好”,四次以及数不清的次数是“吻我”。范闲每次都说自己是文科生不会数数。

  冰岛真的有很多雪。范闲又想到那些温和的白色,夜晚的雪多变如少女的裙摆。大部分时候它们是一种温柔的浅紫色或者发灰的蓝色,饱和度低得像一声叹息。有时它们会泛起极光的颜色,梦幻温柔得像丝绸。冰岛秋冬的白天很短,所以他们不必令自己面对金光闪闪的刺目的雪,尽管它们也很美,像一本崭新的书一样美。太亮的雪会刺伤人的眼睛,而太新鲜的书页会割伤人的手,范闲和李承泽都被割伤过——被同一本书。范闲的处女作,也是他的成名作《人生如逆旅》,初版,只有一本,现在放到市场上大概会卖出天价。但那时他还没什么名气,把花了无数心血才写出来的书随手往旁边一扔就装模做样地喊疼,李承泽过来一看,对他的小小伤口嗤之以鼻,转头就把注意力放在了那本书上。范闲笑眯眯地凑上来,从李承泽手心里抠出来一个创可贴,被体温捂得温热,高高兴兴地往自己指头上一缠,还往上画了个粉红色的爱心。画完得意地扭头一看才发现李承泽的手也被那本书划开一道口子,和他划伤的地方在同一页上。范闲大惊失色,说李承泽你别看了你指头在流血呢!李承泽这才后知后觉地看向自己的手,也没放在心上,而是头也不抬地说你这本书我很喜欢,送我吧,就当是订婚礼物。

  纯情小范同学被此等直球一击致命,张口结舌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那时候他们甚至还没经历求婚这一神圣而隆重的必要环节,而范闲某种意义上是个很传统的人,总觉得订婚这种事情即使不波澜壮阔也得有足够浪漫的仪式感。其实他已经准备好了在他们冰岛的旅行途中求婚,地点酒店鲜花戒指和台词都准备好了。这一刻他仿佛一个暗恋已久的高中生终于鼓起勇气想要拍拍前桌的肩膀,对他说你好我叫范闲我们能做朋友吗,结果在他的手挨上对方肩膀的前一秒,那人转身说我们交往吧好吗好的,然后若无其事地转了回去,徒留范闲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喉咙里发出一声与其说是惊讶不如说是迷茫的气音,放气的气球能发出的动静都比他大点。

  范闲把自己嘴里的牙膏泡沫涮干净,拉过毛巾擦了擦脸,这种蓝色在吸水之后显得越发深沉,让他想起自己求婚的那一天——他后来还是决定不能浪费自己的准备,计划都做好了就得把仪式进行到底,而且李承泽又不知道他计划的细节,他只是提前答应了而已,这难道能叫降低惊喜感吗?他早就知道李承泽会答应了好不好。范闲决定忽略自己因为做求婚计划书而整夜失眠的那几天。他带着李承泽去了米尔达斯冰川上的蓝冰洞,那里幽静神秘,远在文明与都市的边界之外。他们头顶上是一整块透明的冰,但却是蓝黑色的,仰头向上看的时候会觉得自己身处海底。奇怪的是并不很冷,只是一切都幽静得可怕,唯一的声音来自于他们脚底踩着的吱呀作响的雪,范闲对着冰墙里的气泡发呆的时候,李承泽忽然凑过来对他说这种咯吱咯吱的声音是不是和你嚼鸡脆骨的声音很像?范闲说绝无此事——不是你别说这种会毁气氛的话好吗?李承泽无辜地眨了眨眼,说我突然想吃鸡脆骨了。范闲真想把手里的戒指塞进他嘴里然后告诉他这就是你想吃的鸡脆骨。

  他没有单膝跪地,李承泽不喜欢。导游早就提前暂时离开,冰封的洞穴内只有他们两人相对而立。范闲一句话都没问,赌气般直接把戒指往李承泽指根上套,说反正你也已经答应了我们就略过不重要的那部分吧,李承泽笑眯眯地看着他,然后直接吻了上去。他们几乎是悬浮着相拥,像是冰天雪地里凭空燃起的两束火焰。这里是世界的尽头,但谁管它?他们就是彼此的全世界,哪里是尽头由他们说了算。范闲决定他会把这个吻的滋味记到天荒地老。

  他从冰箱里翻出牛奶冲了碗麦片,又给自己煎了个鸡蛋。他和李承泽在国外居住多年,不免也多少有了些外国的饮食习惯。牛奶只剩下最后一点了,可是范闲总觉得这盒奶才刚刚买回来。东西总是这样不知不觉地就被用完,也许这就是家里住了两个人的坏处。说到这,李承泽究竟去了哪?

  他吃完饭去门口看了一眼,没有李承泽常穿的那双鞋,他肯定是出去了。他们住在加拿大一个风景优美周边幽静的郊区,门口不远就有一条小径通向森林公园。李承泽应该是去那遛狗了,这是他们的日常之一——说到狗。范闲的大脑终于后知后觉地被刚刚吃下去的早餐唤醒了。他们养了一条狗,是条性格活泼的金毛,叫橙子,是他们交往一周年纪念日的时候决定养的。范闲总疑心李承泽比起喜欢自己更喜欢橙子,家里的狗玩具都快把他的摆件淹没了——范闲得空的时候会做一点手工,他手艺不错,把作品放到网上也真的有人买,这就是他的书大火之前一半的经济来源,另一半来自李承泽。这位大少爷从他们认识开始到现在都没什么正经工作,因为他一点都不缺钱。一开始他管给范闲的钱叫资助,后来就直接叫包养了。他们的关系从来就不是什么秘密,有人曾经当着范闲的面说他被金主包养吃软饭不知羞耻,范闲顿时挺起了胸膛,说你不要嫉妒我,像我这样既有才华又幸运的人的确不多见,软饭怎么了?我吃软饭我自豪!你们有没有这样的软饭能吃啊?话音刚落就看到对面的人脸色一变,范闲顺着他的视线一回头,就看到李承泽似笑非笑地站在他身后,语气倒是彬彬有礼,说能包养这位小诗人是我的荣幸。

  那时候他们在上十二年级,还没确定关系。范闲的耳尖慢慢地爬上绯红,李承泽慢悠悠地走过来,端详了他一会儿,笑了笑,然后什么话也没说就走了。范闲回过神来的时候楼道里只有他一个人,上课铃都响半天了。这天之后的课他神游天外什么都没听,老师讲欧洲历史北欧人入侵,范闲在想他对我笑是什么意思?老师讲呼吸作用克雷布斯循环,范闲在想他说荣幸是什么意思?老师讲五度圈和大小调,范闲在想等等他刚刚是不是承认包养我了?老师讲蒙太古与卡普莱特家族的时候他终于回过神来了,大声说这绝对就是爱!老师神色复杂地看了他一眼,说虽然是这样没错但是罗朱之间的爱情也是他们悲剧的开始,而我们这节课讨论的是悲剧。

  范闲一放学就跑到李承泽的柜子门口,漫长如日升日落般的五分钟过后李承泽终于不紧不慢地走过来,像没看到他一样打开柜门换衣服换鞋整理书包。很多白种人,尤其是男人,因为身上体味重的缘故会在自己身上喷致死量的古龙水,范闲路过他们的柜子时总是会被呛到,李承泽的柜子却没有那种味道,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淡淡的新鲜纸张的气味。范闲激动的心情诡异地被这气味安抚下来,开口的时候非常平静。李承泽安静地听完他的话,说好的。

  然后他们就在一起了。实际发生的情况更复杂一点但精髓就是这么多。范闲吃完这顿早午饭从书桌上拿起一本看到一半的书,这是他昨天从李承泽书架上翻到的,找到的时候书脊已经有点积灰了,不知道被李承泽冷落了多久。这也难怪,李承泽其实是个多少有些喜新厌旧的人,能让他拿着翻来覆去看的也只有范闲的书。范闲倒是愿意一直看一本书,可是他本职毕竟是个作家,总是要旁征博引才好进步的。于是家里的书或早或晚都要被他祸祸一遍,李承泽书架上的也不例外。

  这本书倒是格外对范闲胃口,故事背景发生在未来的星际时代,讲述一个年轻人不断逃跑,游历各个星球的故事,有些像是公路片。这让他想起李承泽,也想起自己。也许他们第一次见面就一见如故就是因为他们都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只振翅欲飞的白鸟。

  范闲一看书就有些入迷,等他把自己从书中的世界拔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显露出一种血般的暗红。叫醒他的是门铃。范闲一开门发现是范若若。若若的确说过要来,范闲若有所思地想,但是李承泽呢?他怎么还不回来?只是遛狗的话这时间都够他在森林公园里绕五圈了。

  “哥,你觉得怎么样?”若若问。

  “我?我挺好的呀。”范闲说,“对了,你看到承泽了吗?”

  “承泽哥……没有呀。”若若叹了口气,“又找不着他了?”

  “一起床就没看见他人。”范闲抱怨道,“你说他能去哪呢……等等,该不会是我昨晚给他灌酒把他灌生气了吧?”

  若若看着他的眼神十分诡异。她小心翼翼地问,“哥……你为什么要给承泽哥灌酒?”

  范闲认真地回想了一下。不怪他记性不好,实在是昨晚灌酒之后的那段记忆存在感太强了,他很难忽略这部分。他想了一会儿,忽然一拍大腿,发出一声大喊。

  “我靠!”他震惊于自己居然能把这事忘记,“我们因为橙子吵架来着——我以为之后他……呃,他的表现就是原谅了我的意思!”

  若若长长地叹了口气,看上去非常疲惫。

  “哥。”她诚恳地说,“我觉得承泽哥一时半会儿是回不来了。”

  范闲心不在焉地嗯嗯两声。他们不是从来没吵过架,正相反,他们吵架的次数多到令正常的恩爱情侣发指。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他们正在中美洲旅行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刚刚从高中毕业,李承泽的精神状态因为家里的事情岌岌可危,范闲自己也因为未来就业的问题大把大把地掉头发,《人生如逆旅》还未完稿,他玩命地内耗怀疑自己。这趟本是为了散心的旅程似乎从出发点上就注定会是一场灾难。

  他们的旅程地点在中美洲一个叫蓬塔卡纳的地方,这个名字的意思是白色棕榈尖,是个非常美的地方。与其说这是一段旅行不如说这是度假。他们住在海边全包式的度假村里,顺着窗外望向远处便是美丽而残酷的加勒比海与宽广无垠的大西洋。住在这的半个月里他们的生活节奏悠闲至极,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今天去哪个餐厅吃饭。李承泽说来都来了肯定要把所有餐厅都试一遍啊,但从第一间餐厅就开始抱怨不好吃的也是他。肯定是因为这里的人们口味太咸了,范闲看着半裸着上身只穿着泳裤的李承泽口干舌燥地想。

  从他们的房间阳台就能直接下到游泳池里,这条安静的泳道和度假村中央最大的露天泳池是连通的。他们坐在泳池边缘互相给对方涂抹防晒油,然后一起游到泳池中心的酒吧旁边。李承泽偏爱Pina Colada,一种拉丁美洲特色的由菠萝汁、椰奶和朗姆酒混合而成的鸡尾酒,很甜。而范闲总是点Margaret,杯口的盐让这杯酒的甜美有了种恰到好处的酸涩,像李承泽的嘴唇。

  有时会有游戏活动,他们泡在冰凉的水里和其他情侣一起玩Bingo,赢了的人能得到一份免费的Spa按摩,由漂亮的拉丁裔按摩师服务,所以他们总是输。晚上的时候他们会和度假村里的其他游客一起在后院听乐队的露天现场演出,绑着白色围裙皮肤黝黑眼窝深遂的服务员会替他们端来各色的酒精饮料。一般李承泽到了这个时候就有点迷糊了,鸡尾酒度数再低也是酒。但他还远没有到直接睡过去的程度——至少他和范闲滚到床上的时候还勉强算得上清醒。

  第二周的时候他们买了去远方小岛的票,坐小快艇来回。快艇上有音乐、舞蹈和酒,但李承泽似乎对大海兴趣更高,他几乎全程都望着宝石般深蓝的海。范闲和他并肩坐在船舷上向远处眺望,他看到了在大自然面前人类的渺小,快艇在水面上掠行,远处海天一线的地方却动也不动。他不知道李承泽看到了什么,因为李承泽并没有看向远方,他只是低头看着快艇掠起的白色浪花和深不见底的黑色水面。范闲几乎错觉他下一秒就要从船上跳下去。

  这个预感马上就成真了。转天他们坐大巴去了远处的溶洞,他们顺着嘎吱作响的木制梯子深入幽静的钟乳石丛林,山洞里的池塘中心极深而两侧较浅,中间的深色像细细的瞳孔,夜空般墨蓝,从上方俯瞰宛若蛇的眼睛。李承泽半个字没说就直直地跳了下去,一头扎进去半天没浮上来。范闲看在眼里差点心脏病发作,他赶紧也纵身跳下去,但他不会在水里睁眼,闭着眼睛胡乱摸索了半天差点把自己憋死。可是找不到李承泽这件事比溺水更令他恐慌,有那么一秒他想不如就放弃挣扎算了,这样他也算是和李承泽死在一起。下一秒他被李承泽拽着胳膊提起来,他透过湿漉漉的视线看见李承泽漂浮在水中,面无表情,脸色苍白,嘴唇毫无血色,头发湿淋淋地滴着水,像是溺死又复生的水鬼。

  范闲回去就和他开始了冷战。他知道李承泽的心理问题,但是他更不能接受对方有想自杀的念头。心高气傲的李大少爷自然不可能率先认输,而范闲也很怀疑他究竟有没有好好谈谈的能力。于是旅程的后半程两人诡异地一言不发,有一天他们一整天都没见到面——他们明明睡在同一个房间里。范闲心里的空洞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大,他就在这种撕裂般的痛苦中完成了《人生如逆旅》的初稿。旅途的最后一晚范闲把手稿放在床头,第二天醒来发现手稿不见了。他在屋子里找了一圈,最后李承泽施施然地打开门进来,手里拿着那本要命的书,说我不在乎那些了,神态自若得就好像几天的冷战从未发生过一样。范闲张嘴之前李承泽补上了第二句话,他说带上我一起逃跑吧。

  他们和好的速度和他们吵架的速度一样快,原因也一样令别人捉摸不透。至少范若若自觉捉摸不透。

  “哥你先别想那些了。我是来带你去医生那检查的。”她说,“约好了今天下午的。”

  “哦,对。”范闲说,“是有这事来着。唉人老了就是不行了。”

  他退休之后——顺便一提他宣布退休时刚刚35岁,令他无数书粉痛哭流涕,至今还在谴责他这种撩完就跑的行为——就定期去找家庭医生检查身体,主要是为了陪李承泽。毕竟李承泽不仅有少爷脾气还有一副少爷身子,身体一向不太好。

  范闲从医生那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家里比外面更为黑暗,也许是因为李承泽还未回来。范闲终于有点着急了。

  “李承泽呢?”他抓着范若若的袖子追问,“他再生我气也不会不回来睡觉的!他到底去哪了?”

  “我也不知道呀。”若若无奈之下从旁边抓过一本书塞到他手里,试图转移他的注意力,“要不然你先看会书,说不定他待会就回来了。”

  范闲只得翻开书,还是他走之前看的那本星际背景的。若若轻轻“咦”了一声。

  “又在看这本书啊。”

  “昨天刚翻出来,没看完呀。”范闲心不在焉地回答,又翻了两页,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烦躁地把书往旁边一扔,抱怨道,“承泽再不回来我就要熬成大熊猫了。”

  “别熬了。”若若劝道,“你先去睡吧,睡醒了他就回来了。”

  范闲固执起来相当难劝,但若若对付她哥自有一手。等到范闲终于愿意上床睡觉的时候,若若回到客厅捡起那本书。其实这已经是她第五次在范闲这里看到这本书了,只是今晚她第一次好奇到底是什么书能让范闲一直看一整周。

  这本书已经很旧了,但被精心地包上了一层书皮保存。书皮是最普通不过的白纸,表面光滑,空无一字,没有写书名。范若若小心地拆开封皮,书的封面已经有些褪色,但被保存得很好,印刷细节仍然清晰可见。书名是一串干脆利落的字体,李承泽的字——《人生如逆旅》,作者:安之。

  范若若鼻子一酸,倏忽间掉下几滴泪砸在书上。她反应过来,连忙用纸巾轻轻擦干。这本书距今已经有至少40年的历史,书页有些发脆了,却依旧干净整洁,每一处细节都昭示着拥有者的用心。即使他已经不在了,范若若也想保留好他曾花了心思照顾过的东西。

  她小心地检查了一下书页,希望除了那几滴眼泪以外没有其他脏污。她翻过某一页的时候忽然怔了怔,书页侧边的地方有些深棕色的细微痕迹,像两条相互缠绕的细线,如果不是她非常仔细,恐怕根本发现不了这些痕迹。

  若若一开始还以为这是谁不小心弄上去的,但是这些痕迹似乎和这本书有同等的历史。于是她重新把书皮按照原样包回去,又放回原来的位置,然后从包里抽出一份病历。翻开的第一页上写着患者:范闲。年龄:60岁。诊断结果:阿尔兹海默症。




*本来打算叫“亡妻回忆录”但那样就剧透了,诶嘿。
*总结一下就是李承泽早就死了,范闲因为得了老年痴呆所以忘了,以为他还活着,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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