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d.377817
-
分级 大众 同性(男)
警示 脱离原型
原型 云巅之上 浮城谜案 牧歌 , 秦枫 , 郑楚
标签 allby
-
194
0
2020-7-20 18:33
- 导读
- 糟糕的性和美妙同居
【在晴朗的午夜之前(秦枫/牧歌)】
正是下班时间,这个时候朝写字楼的窗外看,男男女女混合成人的河流,都以奇形怪状的姿势走路,群聚的聊天只有无声和吵闹两种,服装看不出季节,单从表情上看来,不知道哪一些是活的,哪一些早已经死去。街道对面有一些小熟食店,没有一家能开长久,迅速经历红火和衰亡,仿佛都给城市做陪葬,做肥料,让齿轮得以继续运转,被生产出来的精品最终也变成垃圾,腻味的速度超乎想象。
真正把一天清醒的时间对半分裂的是傍晚,很多人才迟缓地醒来,诞生自我选择和拒绝的能力,他们对昼间的一切失忆,投身于上个午夜未结束的狂欢,这样的两种生活割裂地相伴而存,如同一对没爱情的伴侣,只是以常见的方式过一种常见的生活,把问题怪罪于成年和成长。独身的一个人倒无所谓爱情,友情,亲情,一夜夜开心。
秦枫把维修公司的铁门锁好,从小路走出来,沿着人行道和公路交界那一条好似皮肤疤痕一般凸起的砖道,一路走到拥有“美食城”佳名的大排档,在一张四人桌坐下,要上三瓶冰啤酒和三十块钱的羊肉串,老板拿上雪花,而非武汉本地的什么牌子,绿玻璃瓶上立刻结起一层霜,卵圆形的半球状水滴在瓶口积存膨胀,坠落到瓶底。
他还有三、四个朋友要来,普通聚会,结果童明松临时有个案子,恰好一张四人的桌子可以满足。五分钟不到,羊肉串用长方形的不锈钢盘装着上来了,乳白色晶莹蓬软的肥肉粒滋滋冒着油星,铁签的头端烤得焦糊,手柄却光亮,秦枫挑了中间的一支,蘸着盘子里掉落的辣椒粉往嘴里塞进去。
快到七点,啤酒剩下一瓶半,朋友还一个都没有来。秦枫又要了六块钱的鸡胗,这次时间久一点,身后有一桌吵闹得要命,秦枫几次不耐烦地回头,都只看见五六个人簇拥着举杯呼号,谈话的内容却全听不清楚,有人在座位下乱跑乱窜,有人直接站到烧烤摊旁边帮着传菜,透过人群,秦枫看见桌面上叠放着累累一摞铁盘,花白的酒沫沿着桌面的塑料纹理淌开,四下横流。
人多起来,穿着校服的也有,稀稀拉拉的,男孩带着齐刘海梳马尾辫的女孩。
那桌吵得更凶,笑声也更剧烈,好像是在执行一个社会性刻板的初始阶段和酣畅阶段,而他们已经进入了那个高峰期,怎么也下不来了似的。秦枫晃了晃脑袋,觉得酒液都积存在眼球后头,啤酒大部分都是水分,沉甸甸地压着耳鼓,把接收的音量放大。
马尾辫的女学生让他想起前女友,分了几个月,她的人人网并没有因此而停止更新,看上去是结交了新的熟人。她已经步履向前,谁也没有时间为谁多停留几步,尤以年轻时耗竭得最迅速,可以所谓她更现代化,也更明智。即使如此,秦枫多少还是有些失望,他是留在了上一辈的情绪里的人。
鸡胗也上来了,秦枫留意了几眼服务员的装束,红夹克外面简单扎了一个围裙,从中心向边缘都蹭着脏赫赫的油污,指甲上铺着玫红的脂膏,还有不规则的闪光的碎片,不一定会掉落一些在鸡胗里,秦枫翘着腿,使劲盯着自己那盘肉,直到热气消失。
冰凉的水珠溅到他脖子上,秦枫叹了口气,把盘子推开,抹了把后颈,不得不去注意那张桌子的人。
内侧稀稀落落有一些更年轻的背影,约莫连二十岁都没有,打着结结实实的发胶,西装或者毛质大衣对半折叠搭在椅背上,噪音也主要是在这一侧,小孩子闹腾起来没有节制,没有程度的观念,把所有储备的精神都花在尽兴里。对面一侧显然安静了不少,正中间坐着一个男人,鼻梁上架着细黑边框的眼镜,里面穿灰绿色圆领长袖,外面披着一件针织的对襟薄毛衣,半截手掌从袖筒伸出来握着细小的一杯酒,低着头却不喝,不说话也不笑,顶多在嘴角象征意义地弯曲一小个弧,但无法体现出高兴的意思,看起来像是与周围的气氛隔了一层密实的薄膜,年纪当然比秦枫要小上不少,但与同桌的人尤其格格不入。
小孩子们酒量都不差,也仗着人多,纷纷轮替着上去给那个男人敬酒,后者喝得很慢,小口小口地,看不出染了醺醉,就是不习惯一口气解决掉一整杯,别人都已经放下手期待地看着他,他才缓慢地往下咽,喝酒的时候也不习惯吃别的什么,面前的盘子里剩下一半多的肉食,只在间歇动过两次。
秦枫侧过身,觉得朋友来得希望已经很渺茫,他们组局约饭向来都是口头约定,想起来发几条短消息,不过手机也不常用,每个人的岗位都有特殊性,无法勉强。所幸他这个夜晚有更有意思的事可以做,这时男人恰巧抬起头,眼光和他碰在一起,颈间有一样条索状的物什发出微小的炫光,秦枫心里震了震。
次日还有工作的人到九点多钟开始离席,小辈们散去以后,秦枫才得以真正看清对侧的人员排列,大部分不怎么注重外表和穿着,也没有鲜明的标识,不能判断身份,感觉上推测是小品牌的推广师,或是不入流影视公司的前期采风者,这等人靠乏味的语言能力赚钱,爱好空无一物地海聊穷逗,自视甚高,在为“文字工作者”平权的道路上一骑绝尘,甚而将经他们手改编或照搬的东西同文学著作并列而谈也不以为自取其辱。
男人又抬起头来,这次带有目的性地望着秦枫,那种同样的震动感把秦枫的眼光黏合在原处不能动弹。有人暧昧不明地去搂他的肩膀,把自己杯里的酒向他的杯里倾倒,为他的走神而不满,不满地吹起口哨去碰他戴的那条好似项链的配饰,被他猝不及防地打了手背,正疼得大骂。他歪着头,朝秦枫笑了笑,然后转头去迎接自己的应酬去。
总之秦枫让他看得不大舒服,总觉得还未接触过自己就亏欠了他什么,他挺讨厌占人便宜或是欠上几份难以明说的人情,人情不能公平地还完,欠了这个人,还的时候多了一些,那个人反又欠回来,人和人就通过这种事情来维持和谐。
朋友来了,秦枫理所当然得救,回过身埋怨怎么迟到这么久。几个人争先恐后地道歉,不过后来也委屈,说给你发了那么多短消息,打了那么多电话,你一个也不回,也不通报位置,只知道在这附近,这么大的地方,这么小一张桌子,我们如何能巧合地碰见你?秦枫惊愕地从裤子口袋里拿出手机,果然有五十多条显示,首次是在七点多钟,而后从快一个小时前开始密集,那时秦枫正盯着后桌出神。
“看你这脸色——”朋友调笑着说道,没有说完,扬手让老板多烤几串腰子,秦枫在桌子底下踹了他一脚,怎料身后配合着发出“哐嘡”一声巨响,又细细簌簌地响了一阵,紧接着有人声交涉,囫囵的都是酒鬼的嗓音,语焉不详。
秦枫不耐烦地咳嗽,打定主意不再理睬,埋头苦吃,腰花进到嘴里全是辛辣的腥味。
“那帮人看着要打起来。”朋友们都被吸引,停下吃食,示意他去看不远处,秦枫权当没听见,拿不干净的小餐巾纸片使劲抹嘴。
“秦枫你看啊。”
“我管他干什么。”秦枫摇了摇头,腮帮子里鼓鼓囊囊塞满了不同部位的肉,他忽然觉得胃部胀满,但有一处异常空虚,像漏了一个洞,偏偏那一个洞饿得要命,所以肚皮撑得浑圆以后还在不停地进食。
“不是要打起来,那就是要去开房。”
“屁大点事。”秦枫皱着眉评价。
朋友以为他还在生气,撇下他不顾了,三个一群讨论得火热,后来连他们就近的声音也很难掩盖住背后的争吵,于是每个人都知趣地闭住嘴,留心去窃听。争执是围绕最无聊的那一类缘故,无非是谁推搡了谁,谁妨碍了谁夹菜,谁打翻了谁的酒水弄湿了裤子。指责的一方气势颇汹,另一方则完全听不见回音,约莫是很不占理,或者认为对大庭广众声张自己私人的恶意实在是没有脸面的做法,是以坚决不言。
又有凉水丝飞过来,秦枫觉得后领子濡湿了一大块,甜苦甜苦,硬布缝的商标滑溜溜地往皮肤上粘,线头扎得痛痒,他像被蚊子咬了似的拍打后颈,然后拎着酒瓶子站起来。
人群快速耸动舒展,让开一条流通变化的路径,很自然地,喝酒的人熟悉酒瓶,对将酒瓶当做潜在凶器的人要么嗤之以鼻,要么敬畏,取决于那人本身的特质。并非一定要裸露文身,袒胸袒腹才能赢得尊重,秦枫在外形上获益不少,不过他自己不清楚原因。
朋友都瞪大眼睛见他扶着桌子站起来,震惊过后才想着要过去拉扯他衣角,没拉住,秦枫径直插进那一伙人里,左手的酒瓶晃晃荡荡,他也晃晃荡荡,胃里酸气的肉糜直往上涌。
先前那个男人站在他身后,离得近看得清楚一些,二十三、四岁的一张脸,头发洗过似的又亮又湿,歪七扭八地黏成小股,发梢向下淌水,圆角矩形的眼镜片被可怜兮兮的雾蒙住,随着急促呼吸喷出的冷气化开,脸上的水渍从耳朵前面一路流到下颌,流过潮红的脸颊,眼睛和嘴唇都轻微肿胀,他自己还咬着,使劲咬着下嘴唇的皮,相对秦枫,顶多可以算作一个顽劣而寡言的青少年。
对襟毛衣是穿不得了,上半身都湿透,这是泼了约略有半瓶的啤酒上去才能达成的效果,秦枫皱着眉,胃里烧得起火,围拢的人群大多都在拿眼睛观察他,他被推到这种没有退路的境地里,都是因为躲在他身后这个青年,他能让人鬼使神差地做出一些出格的事,且他自己还可以瞬间撇清关系,现在大家也许会认为他们两个有交情,或是认为他是擅长见义勇为的性格,要秦枫自己来说,他一定会否认,他根本没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青年的面孔,他就如此确定,因为哪怕见过一眼,他也是忘不掉的。
秦枫不知道该问什么,问谁,一时谁都不作声
“我推了一把,他自己就倒下去了。”青年开口,只看见喉咙滑动,秦枫必须挪到挨他很近的地方才听清,他只是茫然地掰着手指,掌心湿漉漉的发白,说:“他醉得厉害。”
过道里躺着个人,仰面朝天,衣服上落着一些翻倒的下酒小菜,鼾声如雷。
“又没死,睡得还挺香。”秦枫抻长脖子望了一眼,惹起对面此起彼伏地叱责。
“你们不也泼了人家一身,还觉得有什么不公平?”对面又骂,止不住。
秦枫烦躁地拿手背擦了擦额头,鼻子里出气,他想早些回去睡觉,不愿意在这儿僵持,倘若最初从公司带一个扳手过来的话势必能解决得更利落一点。童明松老教导他遵纪守法,不要随便跟人起冲突,吓唬吓唬总是不触及法律的。前女友上夜校的时候,总喜欢让他在校门口等,认为他可以震慑住那些心怀不轨的社会混混。
果然这样对面就息声,似乎他是没有劝解的天赋,但有强制终止冲突的天赋。
老板也跑过来,是个更虎背熊腰的汉子,只消往人群前头一站就驱赶走一半的看客,那伙人插着腰抗议了一忽儿,最终把青年给抛弃,不情不愿地去驼他们不省人事的同伴了。
朋友立刻大呼小叫地把秦枫拉回桌子,控诉起刚才多么千钧一发,先说那只酒瓶若是再抬高几寸,今晚肯定就要有人流血,你没看出对面穷凶极恶的吗,面相都不是好人,满脸横肉的。又说你这是坏了他们的好事啦,你看那个小青年,长得白净漂亮,原先一起吃饭的几个学生可能都是他的同学,现在碍事的人都离开了,两方你情我愿,指不定是要做什么交易咧,你这是把人家的前程都搅黄啦。
“什么你情我愿?”秦枫不明所以,朋友说着说着却都不说了,脸上纷纷展现出异常尴尬的表情,别扭而浮夸地调转眼神去瞧别的地方。
“去我家里吧。”有声音在他背后响起来,他回头,青年已经站在他桌旁,秦枫觉得自己这一晚上颈椎累得够呛,来来回回地扭转。
“干嘛,我又不认识你。”
“去我家里吧,当作赔偿,有一些储备的酒,这一顿打扰了你们好几个小时,觉得很不好意思。”青年指了指桌子上的空酒瓶,示意是自己扫了兴,一定要做点什么来弥补。
朋友有气无力地唉了几声,秦枫莫名其妙地扫了周围几眼:“不需要,吃也吃饱了。”
“您一定要我于心不安。” 青年突然固执起来。
秦枫心里生出一点厌烦,他觉得这人太迂腐,太陈旧,一点没有当代年轻人的气息,对芝麻大的小事耿耿于怀,讲话一副怯懦样,怎么也没有自我,也没有独立的,积极的意识,仿佛自卑到骨子里。
“秦枫,听他的吧,闲着也是闲一晚上。”朋友推了推他的手臂,秦枫避之不及地躲开,看也不看青年一眼。
“我要去我女朋友那儿,你们才闲一晚上。”
“扯淡,你俩都分了八百年。”朋友拆他台。
“扯淡!” 他张口骂了一句,嗓子堵着,说不出后面的话来,他们的确分了八百年,她的人人网更新的是和另一个男人的生活了,有另一个男人回去夜校接她,自己才可怜。
“很近。” 青年像是看到了希望,用袖子把面颊上的酒沫擦干,感激地朝他的几个朋友望去,然后顺手朝路边一个角落指了指,秦枫咬着牙,牙关冷飕飕的。
他们并肩朝人行道走去,朋友出于微弱的内疚,都识相地拒绝了邀约,秦枫跟在那个青年身后,百无聊赖地向不知名的目的地进发。
“我叫牧歌。”青年向他介绍,“是个编剧。”
两个人在路上仅说了这一句话,秦枫有很多问题,不过一个也没问出来,总觉得那个时机已经错过。他不怎么喜欢这个青年,他一向不喜欢那些故弄玄虚的,若即若离的,年纪又小的人,说话不说个痛快,没经历磨难却一个个好像忧郁得很,其实没有什么,精神世界匮乏,只会佯装愁苦地消磨生命。他觉得自己受了他的蛊惑,才会抄起酒瓶,才会踏上这条路,他觉得朋友们也多多少少受了他的蛊惑,才会劝说自己跟着他走。
牧歌没有领他回家,而是去了一栋门面挺精致的宾馆,在相对僻静的地带。
“我留学回来,想写当代剧的剧本,过来采风,就住在酒店,你不用觉得害怕。”牧歌轻轻松松地笑道。
秦枫觉得不可思议,再怎样也不会是自己害怕,他倒更好奇牧歌为什么放心随便在大街上带人去住处。落地窗外正巧能看见长江大桥,插入水底的桥墩亮着暖橘色的光,在水面反射,好似羊羹的质地,下部也呈现半透明的色泽。孤独的铁架横亘在林立的楼群中央,游船和商船从它的腹部下面经过。
“有一些很便宜的,都不怎么名贵。”牧歌在客房的小冰柜里翻找,有洗干净的玻璃杯和洋酒,最后他的手里脆生生地响了一阵,抓着一个大塑料包走回来,说:“就吃薯片吧。”
“薯片做下酒菜?”秦枫的声调提高,接二连三的事情都在他的常规认知以外。牧歌一下子愣在原地,被他的音调弄得面红耳赤,乌黑的瞳孔在眼眶里转动,含着一汪水。
“喝就好了。”秦枫说道。牧歌这才如获大赦地松了口气,把两只不伦不类的高脚杯放下,各倒了一半。起初他们在窗前站着,秦枫心里跳得很快,他在进门前没有感觉到这样快速的心跳,只是厌烦,开始喝酒以后就能感觉出胸腔的震动,他怀疑是红酒和啤酒在他的胃里混合,才导致了这样的后果。
牧歌还是以极慢的速度下咽,好像是很抵触酒精,但又不得不练习着熟悉似的。
“这里发生过很多婚外恋的故事。”牧歌突然冲着他的背影说道,声线犹疑,听着像远处的邮轮汽笛在响,秦枫哑然,定定地望着他的脸。
“逃脱不了都是些你爱谁,谁又爱着别人的循环,框架千篇一律,不如交给主角自己去发挥,说不定会出现迥异的婚外恋。”
“迥异的婚外恋?”
“是啊。” 牧歌自豪地笑了笑,秦枫确信从他的眼里看见类似于自豪的情绪,“编剧的爱情千篇一律,演员的爱情却丰富多彩,在这一方面我们比他们落伍很多,也古板,也刻薄,不用脑子,不用心,是用脚趾在写东西。”
“我头一次听你们娱乐界的人自我贬低成这样。”秦枫疑惑道。
牧歌垂着眼睛,死死盯着那一杯酒,颤抖着说:“薛嵩把自己的生殖器吊起来,用竹篾吊在两腿之间,这就是我们。”
秦枫吓了一跳,撞鬼似的看着他苍白的脸。
“或者这只是我,我是那个可耻的,不受人尊重,叫人看不起的。”牧歌哀戚地缓了口气,他被过量的酒精弄得迷迷糊糊的,偶尔发发神经,他也喝了不少啤酒,几个小时就算生灌也灌了不少,秦枫觉得这是他的极限,再多半杯也是不可能的了,不过他又去拿红酒瓶,给自己倒了一点,顺便走过来给秦枫倒上一点。
“那个婚外恋最后很悲惨,死掉一个姑娘,死掉一个家庭,沾身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但每个人都乐此不疲地做那场游戏,不肯抽身出来,多奇怪啊。”牧歌用了感叹的语气,秦枫听不出他有什么共情感,他像是被凿空了,越想用酒精填满,空得越厉害,他走上前去把牧歌手里的酒杯夺过来,斜着扔进垃圾桶,其实放在桌面上就可以了,但他干脆就扔进了垃圾桶。
牧歌突然失去了力气,瘫坐在落地窗前的床上,眼泪落下来,没有声音,也没有什么伴随的症状,像是肩膀抽动,鼻翼抽动,都没有,他略大的瞳孔在月光里变得纤细,像是夜行的小啮齿动物。
你这是坏了他们的好事啦,你看那个小青年,长得白净漂亮,原先一起吃饭的几个学生可能都是他的同学,现在碍事的人都离开了,两方你情我愿,指不定是要做什么交易咧,你这是把人家的前程都搅黄啦。秦枫想起朋友的话,他明白过来其中的一部分,那一部分是带有腐朽和混乱气息的,让他想把胃里的东西全部吐出来。他坐在牧歌的旁边,正大光明地带着偏见,去审视他漂亮的脸,如果有一些血色更像有生活气的人,他的肩膀很薄,没有什么肉,脖子上面有一些细小的绒毛,他说他才留学回来,是个小年纪的孩子。
秦枫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牧歌的睫毛沾上泪滴,沉重地扑在眼睛上,他用手去蹭,手心又蹭得湿乎乎的,随后他的头倾斜过来,身体从床沿上滑下去,自动地跪在秦枫前面的地毯上,伸出细瘦的胳膊去扯他的腰带,秦枫急促地低吼了一声,捏着他的手腕把他止住。
牧歌的眼泪停不下来,一边哭一边像秦枫怀里钻,力气比开始要大得多,有一股破釜沉舟的拼命架势,秦枫搂着他的肩膀把他摁进酒店的被褥里,他还乱动,死活不肯安分,两条腿把被子踢起一个鼓鼓的小山丘,秦枫只好一起躺上来,把半边身子的重量都用来压制他的手脚,两个人隔着一层被单纠缠在一起,这样折腾了十几分钟,牧歌才筋疲力尽地停下来,气喘吁吁地半阖眼,泪水从鼻子后面流到喉咙里,酸痛得要命。
“你劲儿还不小。”秦枫也喘气,不过恢复得更快,现在打量着自己和牧歌的姿势,只觉得好笑,牧歌一听这话又要哭,断断续续地叫着要他放开,秦枫才不理他,这个姿势他不怎么累,只是苦了下面那个人,直到牧歌说半边身子都没有知觉了,他才仰倒在他身边,直勾勾地往天花板上看。
“这种事以前也做过?”秦枫随口问他,牧歌生了气,什么也不答。
“做过很多次?”
“怎么就找上我了呢?”秦枫自顾自地问,像开玩笑似的,他好像知道青年正拿幽怨无比的眼神瞪着他。
“不一定是你。”牧歌冷淡地答道,“谁都可以,无论谁。”
“你们编剧采风的方式是找个本地人做爱?”秦枫又问,这次他又被冷落,他问五句,牧歌统共能答上来一句就值得庆幸,“你是想报复谁?你爱上了哪个爱着别人的人,还是说你参与了一场结局悲惨的婚外恋?”
“我没有,那是个电影。”牧歌说。
“哦,是个电影,把生殖器用竹条吊着也是个电影。”
“那不是。”
“这种事以前做过多少回?”秦枫拐回正题。
“用嘴巴吗?很多,我记不清。”像是回应他上一个问题的调侃,牧歌也不假思索地这样回答,秦枫干枯而尖锐地笑了几声,心里压不住火,他恨不得把牧歌拽回大排档痛痛快快揍一顿,揍到他不能说出这种荒唐的话为止。
“你很享受?”
“开头没有什么不妥,过程也不是很难受,结尾有一些情绪,但更多也有报复成功的快乐,这样一来我为什么不享受?”牧歌已经转过身去,把被子拉到脸下面,遮住下巴,眼睛紧紧闭上。
他身上还有很浓重的酒气,秦枫失去兴致地看着白色的一团,像是看着一个巨型的酒精棉球,他没有被子,也没有管前台要,牧歌没有睡着,快进入后半夜的时候他往左边挪了挪,在被褥下面给秦枫腾了点空间出来,秦枫挨着他钻进去。
“不要碰我。”他在半梦半醒间嘱咐,不知这句是真话假话。
【完】
【由某个座位所引发的(郑楚/牧歌)】
郑楚在会议半途接到一通电话,看也没看,直接隔着西裤的布料短促地摁一下关机键挂断,随后五分钟那人又打回来,也许已经换了一个人,不过看这坚持程度,应该是同一位。因为没有铃声,就光震动。其实震动也有一定的声响,尤其在与会者的发言都稀稀拉拉地结束以后,大家围坐一圈,心思早早就从演示幻灯的LED屏幕上离开,这时候细微的震动就从划拉纸页的噪音缝隙里凸显出来,像在西裤侧兜里插了一只抛光挡位的电动牙刷。
“你出去接一接吧。” 同事把他往门外赶,“别是客户投诉。”
郑楚内心翻了个白眼,做这门新兴产业不到两年,路途一帆风顺,仰仗他的业务能力,还一次投诉都没有接到过,想要继续请他做航线规划的公司团建策划者倒是不在少数。
他往茶水间走,在屏幕上输入锁屏密码,刚一打开,那边果然迫不及待地第三遍打来。
看到名字,郑楚忽然在原地停脚,露出接近微笑的表情,拽出一只一次性纸杯放在自动饮料机下面,悠闲地点了点通话键,盘算着即将用去的时间范围。
“我抢了一个人的座位。” 那边传来话语,劈头盖脸地。
背景是比较安静的场所,没有什么讲话的声音,也许有,只不过被智能手机的某个定制系统给滤掉了。
牧歌的嗓音很轻,他一向拿这样的音量同人讲话,在片场也是如此,往往有不懂事的实习生递给他一个喇叭形状的扩音话筒,他都礼貌谢绝,好像对声线这种极具个人象征意味的玩意儿抱有异乎寻常的执着,要么索性不开口,要么就需要正在对戏的演员停下手上的一切活计,只能一心一意听他发言,不管对方是在温习台词,还是百无聊赖地打游戏消磨时光,就连搬运道具的场务,倘若是会弄出很大响动的,也要就地停下。这几乎是有些不通情理的要求,大多数首次合作的艺人都觉得他难以相处。
“抢座位?” 郑楚问道,“在哪里。”
“我?”
“你目前在哪里。”
“地铁上,在地铁上抢了一个人的座位,有点棘手,有何解决办法?”牧歌急匆匆地答道。
“和人抢座位可不像是你能做出来的事啊。”郑楚背靠着茶水间的玻璃门,发出一两声轻笑,那边牧歌可以闻见得紧张起来,脸色大概也变得粉红粉红的。涉及到处世原则的问题很能引得他激动,没什么缘由。
郑楚喜欢用这样不值一提的小事来刺激他,屡试不爽,虽然偶尔会接受一顿长篇大论的枯燥教育,不过于郑楚而言,牧歌肃穆起来讲道理时候的言辞,当作调情的佐剂也无可厚非,牧歌对此没有深刻的意识,他仿佛觉得单方面吵架之后被拖入一场性爱是尤其莫名其妙的,郑楚能从某个角度体会到其中别样的乐趣,但牧歌只觉得古怪。
“抢了就是抢了嘛!”小孩儿压着声音嚷道。
“好好。” 郑楚的嘴角皱了皱,虚抬起掌心做了几遍类似于下压的手势,牧歌看是看不见的,郑楚寄希望于这种行为上的引导可以通过移动信号传递到对面,“如你所言,抢了就是抢了,有什么可棘手的?”
“心里不好受,过意不去。”牧歌干巴巴地叹了口气,喉咙压得很紧。
“对方是什么人?总不是像年轻漂亮的小姑娘那一类的吧。”郑楚想了想道。
牧歌为此停顿了一会儿,好像在推察郑楚的用意,他们在一起花费了不短的时间,郑楚向他坦白自己对男性和女性都会产生兴趣,照以往的经验,男性比例更高,不过牧歌是其中特殊的一员,至于具体是怎样一个特殊法,他并没有讲清楚。
“不是。” 听起来不是很开心。
“也不是什么颤颤巍巍的老年人吧,那样的话你早就站起来了。”
“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牧歌不等他接二连三地猜,直白撞破地答道,“大概有四、五十岁,白领模样,可能是在附近的国企工作,刚加完一个长长的夜班,前额的头发几乎全部脱落一空,衣服上的咖啡味儿浓得呛人。”
“嚯!观察得还挺细。”郑楚发出一声感叹。
“说正经的,我可不是故意想往他身上瞟,他没什么值得我注意的地方。”牧歌咬着下嘴唇,含着字,口腔构成一个半封闭的圆形空间,使得发音较初时更圆润模糊。
“我倒没有那个意思,纯粹赞叹。”郑楚安抚道。
“所以怎么解决?”回到这通电话之所以发生的起源问题上。
“中年男人好像不属于需要有人无端给其让座的群体啊,你在担心什么呢。”郑楚朝天花板上看着,慢慢分析,眼前大概描摹出一位衬衫褶皱,脸庞浑圆,肩背厚实的形象,谢顶,皮肤因熬夜而干枯粗糙,眼中布满血丝和提示健康可能处于危险状态的有色斑点。再添几条细节,到此为止。
更清晰的影像还是坐在角落里的牧歌,神经兮兮地低着头隐藏于东倒西歪的乘客当中,刘海长过眼睛,形成天然的安全遮罩,还有脖子上那条尤其令人困惑的挂坠,郑楚至今也没弄懂怎么会有人选中那种款式,要说第一眼看上去的印象,活脱脱是拴着某种小型动物的绳索,既无美感,也不轻便,单调紧绷地铐在颈部,耷拉在锁骨上面,简直是类似于“把一大堆隐喻哗啦啦地丢在明面上”这种矛盾又突兀的做法,实在和牧歌的形象不匹配。不过小孩儿对那条挂坠有不一样的看法,要说珍视得很,也不是,莫如说是不敢取下,即使做爱也非要戴着不可,仿佛他的生命是和那条绳索连通的,要说动脉与之相连,郑楚也断然不会反对,他主动把自己限制在绳圈里,偶尔他会泄露出这种偏执的情态。
此刻牧歌也许正单手转动着吊绳上的接合处,另一只手紧紧握着智能手机,几乎是要给它拦腰掐断的架势。
怎么会这么紧张的呢,总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吧,不仅仅是抢了座位这么简单。
“他看起来像是随时会晕过去的样子。”牧歌悄悄指出。
“是说他状态不好?”郑楚对这句话做了横向翻译,既没有加入主观评论,也没有省略客观信息,牧歌嗯了一声,好像是用手遮住了话筒,呼出的空气弄得传音电磁圈不住晃动,刺啦刺啦地响过一阵揭透明胶带似的动静。
“他本来也看中了我这个座位,我猜,因为我坐下以后看到他突然一下子截住冲过来的脚步,本来他是往我这个方向前进的嘛,我坐下以后他突然停住,好像是很失望。”牧歌快速说着,紧赶慢赶要把这一大串话缩在短短几秒内说完,换气的声音很低,没有刻意压制,却因为异常高效率的缘故听不大出来,哮鸣音被前后的词语夺走了空间。
这样流利的台词水准不去当正式的演员,偏偏要躲在幕后做个编剧。郑楚不无遗憾地认真聆听,容不得他走神。
“既然这样站起来就好了,把本是他的座位还给他。”
“那怎么行!”牧歌直截了当地回绝他这个提议,郑楚略微有些愕然。
“怎么不行。”
“这个座位本来是公用的,你想,他是要跟我争抢座位的人——当然我的意思不是我一定要抢这个座位,我只是碰巧以为没有人觊觎,而我的距离又比较近,所以碰巧,碰巧我先一步坐下,并不代表这个座位本来应该是我的,或本来应该是他的,这个座位谁都可以坐,只是我出于不受我控制的环境因素,先一步落座,是这样一种情况。”牧歌说道,语调保持在一个单调的,平稳的线上,波动不超过几个赫兹。
郑楚恍惚地试图捕捉他的要点,但都失败,某一句话从牧歌嘴里冒出来,落在他的意识皮层,引起了一些波澜,随后迅速被席卷而来的新信息量覆盖住,连一条明亮的缝隙都堵塞了,再也找不到先前留下的那点“波澜”从何处而起,这样一层叠着一层,还未理解一句,新的句子已然接踵而至,所以到最后郑楚也没理解他的焦灼。
“所以不能还给他,因为不能用‘还‘这个字?”郑楚问道。
“没错,这是一个原因。”
缓一口气。
“另外的原因呢?”趁着这一则空隙,郑楚顺着他的意思追问。
“另外就是,我现在站起来会把情况弄得格外尴尬,你也说了,中年男性不属于需要我起身让座的群体。假设我本来就坐在这里,见到他来,起身让座给他,他会觉得我是把他当作了‘需要被让座’的弱势群体,这样尚且如此,那么我已经坐下,而且是在他眼前,他眼见着我坐下了,但是由于看到他的模样,又突然站起来,声称要把座位还给他,这岂不是更让他怀疑,他一定会疑心是不是我看出了他的健康状态不好,或是患有什么疾病,所以急需这个座位,故此让座,这样岂不是更让他难堪?”
“你想太多了。”郑楚慌忙摆手,想从某个地方打断他的担忧,但是全部听完整又觉得好像是那么回事儿,一个中年男人无故被一个年轻些的小孩子让座,心里是会有点别扭,无论这个人是否真的劳累,至少是不希望被陌生人明确看出来的。
编剧果然是靠语言的功力让观众信服他们的歪门邪道啊!
郑楚不免咂了咂嘴,思绪从事件本身偏离出去,偏离到牧歌身上,他想着如果自己有这种“布道”技能,估计会省掉很多无用的口舌。
“我没有想多。”牧歌固执地摇头,他摇没摇头郑楚是不知道的,这不过是基于方才他在天花板上描摹的影像发展而来,基于他对牧歌行为模式的了解。
“没有想多,你说的没错,是有点道理。”
“嗯。” 得到自己的认可之后,牧歌听起来开心不少,喉咙没有那么紧涩,稍微放开一些,虽然只是简要地发出几个拟声词。
“那就好好坐着吧,不要再往他那个方向扫视,装作全不知道有他那么个人存在的样子,这样可以吧。”郑楚说道。
一段沉默降临,牧歌的声音消失以后,播送站名的女声就格外明显,郑楚仔细辨别了一下词汇,心里出现了几个可能的位置。
“你不在剧组?”他随口问了一句。
“啊,天气不好,提前收工,我回家去。”牧歌对这个新话题没什么兴趣,不过还是老老实实答复。
“回家?”
“咱们俩的公寓啊。”牧歌有意无意地说道。
“不错嘛,已经驾轻就熟,家人反对得激烈也不顾?”郑楚微笑。
“反正一直都不怎么顾,叔叔的心思全部放在女儿身上,我是外来者,没有什么地位,偶尔认为有也不过是自作多情而已。”牧歌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咬字很重,即使发出声音仍然低而轻,但沾着一点沉甸甸的成分,大概就是涵盖于决心的范畴,郑楚心里泛起一阵感动。
“擅自和我同居,没有后悔?”
“住都住了嘛。”这样答道。
住都住了嘛,同刚刚那句“坐都坐了嘛”,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处,郑楚闭上眼,静静地想了想,都是一样饱含“大难临头,自暴自弃”的感觉,因为考虑到起身会伤害到那个中年男人的自尊心,所以不得不如坐针毡地继续霸占座位,同理,因为考虑到结束关系会伤害到什么,所以不得不破罐子破摔式地继续生活下去,是怕会伤害到什么呢,伤害到郑楚自己的自尊心,抑或是爱情观?
郑楚正式地谈过一个女友,后来无疾而终,他对牧歌谈起过那一阵子的消沉,即使女方有为他考虑的意图,但依然很难从那种阴阴沉沉的隔阂里走出来,他希望生活是充满快乐的,但只是希望,现实不符合期待值这种情况与他而言已经习惯,他不希望其他人迁就他什么,牧歌应该是把这句话记在心里了。
“这就难办了。”郑楚故作玄妙地叹了口气。
“嗯?” 牧歌显然没有理解他的意思,他的心理活动也没有透过语气转递到牧歌那一边,需要他自己来做更进一步的解释。
“如果是出于硬着头皮的理由,才同意跟我同居,这就很难办。”
“你在说什么。”
“说你呀,是因为不得不跟我同居才跟我同居,还是因为别的什么。”郑楚简单解释了几句,食指停留在咖啡机顶端添加咖啡豆的凹槽处,嘴角几乎要上扬了,“是出于什么原因呢,牧歌?”
牧歌的身体打了次颤,这清晰得让郑楚得知了,虽然看不到,但他明确地知道对方因为自己突如其来地直呼其名而打了个哆嗦。
“你又不是不知道。”回答声格外轻,比一早还要轻。
“我本来也不知道你的‘占座理论’,我了解你是个习惯于顺水推舟的人,如果别人强迫,你是会违背意志去做一些不想做的事的。”郑楚把中心思想指出来。
“我不是。” 反驳。
“你是。”
“哪有!”
“手不要攥衣角。”
短暂冷场,牧歌的嘴唇有些发抖,手指关节在宽松的衬衫下摆绞得发白,听到郑楚的话才倍感羞耻地从衣服上挪去,那里残留几条褶皱,像是在嘲笑他即使远隔千里,依然毫无隐私一般地暴露在伴侣眼前。
“没猜错吧,牧编剧。”郑楚笑了笑。
“你可真够无聊的。”
“那我也没说错。”胜券在握的调调,郑楚也不知道自己的快乐来源于哪里,只是从电话里听出牧歌丝丝缕缕的挫败感可以让他深切地感到触手可及的幸福,这样说也许会让人觉得他是个变态或者什么,不过也可以做这样的认识,他认识的牧歌独属于他一个人,作为眼光犀利的旅游体验师,他从牧歌身上发掘出连牧歌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一些特性,这些让他欲罢不能的可爱的特性,因为牧歌本人都不甚了解,所以他也不能很好地了解郑楚口中他的“独特”之处。
在牧歌看来,他是不值得被爱的那一种人,也因此他过得更艰苦,更需要被肯定,被解读,仅此。
对待把自己包裹在硬壳里的生物,就要先把他解放出来,再一层层重新包裹上,这样才能感觉到温暖。
“烦人。” 牧歌叱责他一句,耳朵烧得发烫。
“可别脸红哦,你在地铁上。”郑楚往刚接的水上吹气,吹凉以后送到嘴边,“坏了,我不该提醒你的,越说你越要脸红。”
“我没有。”
“随你怎么说。”郑楚心满意足地灌了口水,顺道向墙壁顶端的挂钟看去,才过了十分钟而已,很愉快的十分钟。
“那人怎么还不到站啊,而且竟然近几站没有一个乘客到站,一个空座位都没有。再不行,我就在下一站下车,然后再等新的一趟地铁。”牧歌哀怨道,猝不及防地将对话扭转,仿佛是终于手忙脚乱地把缰绳套到乱踢乱踹的马驹脖子上,用力要拉回正确的轨道。
“至于这么紧张?”
“当然!我可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让他白白站了好久,而且我还在这里纠结些没用的破事,听你说那些没什么用的话,你说话的时候他可站着呢。”牧歌恶狠狠地说道。
“你怎么又去心疼别人。”郑楚哼了一声,“我也在茶水间里站着呢,这么说你心里可好受一点?你男朋友也站着听你讲话啊。”
“烦人。” 牧歌重复道。
“你不喜欢?”
“你心里清楚。”
“我心里清楚你可是相当,相当喜欢我。”郑楚敲了敲手机屏幕,指甲和液晶薄板接触,发出喀嗒喀嗒的清脆响声。
“真不要脸,我准备在这一站下车,再等一趟。”
“没那个必要。”郑楚劝道,“你离到家还有几站?”
“八、九站的样子。”
“坐着吧,好好的,没什么,那人再站个八、九站也不会晕过去。”
“我正盯着他的鞋子呢,我觉得他肯定工资不算太高,要么就是养家糊口的压力很大,所以既不是什么舒服的牌子,也不常清理,脏兮兮地穿着到处跑,那么肯定也不是需要排场的生意人,大抵就是白领阶层,四、五十岁,依然在底层游荡,结果在地铁上有个上好的座位,还被我这个神经质率先抢到了。”牧歌口吻不大平静。
郑楚又看见了他的另一幅样子,正襟危坐是肯定的,从后腰一直到颈部都竖得很直,眼睛盯着地面,当然是盯着地面上一双脏兮兮圆头软皮鞋,眉头紧皱,脸上的红晕还没有消退,两条腿有没有交叠呢,那倒无所谓,反正手肯定又摸回衣角上去了,下意识的动作。
自己家的漂亮小孩儿,因为抢座位这等荒唐的事,就让别人也看到他这副惹人心动的样子,真是不划算,要是自己也在场情况就会好很多。
郑楚突然对那个素未谋面的中年男人产生了某种意义上的愤恨,因为正是他导致了牧歌身上发生的一系列变化,而这些变化,按理说,只有郑楚才有资格看到。
有些东西就是要私自藏好,不能外露的,可以随意外露还有何主权可言?
“不要这么说自己。”他淡淡地嘱咐道。
“你不觉得我神经病?为这么件事打电话给你,浪费十几分钟说一大筐无聊至极的论调。”牧歌干瘪地笑了几声,像是用化纤衣服的袖子蹭了蹭脸颊,粗糙得肯定要磨出痕迹,郑楚心里有些发痒,总之是起了一些小刺,想此刻就冲到地铁上限制住他那些小动作,或是限制住其他旁观者的目光。
已经有人关注到自己家的小朋友了吧,目前,肯定已经被注意到了,甚至已经打起了什么主意,不可能没有,那才有鬼。
“不要那么想,我觉得很正常,很有道理,在下一站下车就好。”郑楚说道。
“打你电话也是为了掩护,不然就我自己单独坐在这里疏解尴尬,还不能表现出来让人家起疑心,于我是有些困难。”牧歌有些丧气地解释,其中隐隐含有抱歉的意图。
“了解,我明白,下车就好,没什么的,不要觉得不好意思。”
“我就是——”
“牧歌,没什么的,今晚我会早一点回来,记得把冰箱里的鱼拿出来化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