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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 少年 同性(男)
原型 九龙城寨之围城 信一 , 陈洛军 , 龙卷风
标签 九龙城寨之围城 , 信一 , 洛信 , 风信
状态 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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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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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3 00:16
- 导读
- *信一视角,不含明显cp成分,但和所有相方均有互动,也可以看成(洛信>风信>其他)
*如有ooc问题先致歉
信一并不喜欢待在城寨,这里的人太多,从早到晚都显得吵闹,除开大家都在睡觉的时段几乎让人无法安生;斑驳老旧的楼房紧靠蹭挤,像变异繁衍了的人体内部,脏器在有限的空间里堆得满满当当;供人行走的路径狭窄拥堵,沿着外露的钢筋或水泥攀爬而行说不定还要更快;还有无穷无尽的阴影和脏污,有住户会自觉清理掉垃圾,扔到外面去,但不讲究清洁度只图有个角落睡觉的人显然更多,他们像虫子和老鼠一样生活,而虫子老鼠又怎么具备打扫卫生的余力和心力呢?——这么想的时候,他的心里不带有任何对那类人的蔑视,只是描述客观事实。自愿待在城寨的大部分人都是无法在外面生活的。——凡事都需要组织以及长期稳定执行,维护城寨的清洁度也是,龙卷风这么对他说道。他把信一会抱有怨言的事全权放手交给他处理,于是连称为过道都难的城寨街头多了一帮由信一召集起来每天协助或督促居民丢垃圾的混混,只是这种努力仍旧属于杯水车薪。
过了很长时间信一也没有放弃,不是相信什么时间一长总归可以感化一些瘾君子放下手里的粉协助他们一同维护城寨卫生,而只是实践着龙卷风的教导,他们掌管着这个地盘,但不能掌控所有人,不是人人都是黑社会,他们也需要清楚城寨的定位是什么,它本来就不是一个光鲜亮丽的地方,不像信一本人,所以要是指望这里的“特色”彻底改变,那就最好别做执意于去改变的事。他没有那个执意,所谓的“清扫大队”增设出来更多意义是增加形式,增加管辖这片嘈杂地盘的乐趣,并且也有人切实地需要这个,一些愿意至少让自己的家门口干干净净的人,看见他们拿着清洁工具还会大老远说声谢谢。他能做的仅限于此,盘踞在特定地点的恶臭裹挟着多年历史,比它存在的岁数还要大的家伙才能将其驱散,信一接受了臭气熏天是这个地方的特色之一,变得烟不离嘴,除了一开始觉得这么效仿龙卷风很帅气,现在又有了过滤臭味的用意。不论烟有多臭,他深信还是其他味道更令人难以忍受。
还好在理发店以及他和龙卷风居住的地方是闻不到那种味道的,理发店推门进入后只会闻到好闻的洗发水味——但他每每从街上巡视完回来都恨不得洗个澡。他们的用水量已经很节省了,因为龙卷风不爱搞特权,如果他软磨硬泡或坚持自己的需要,也不是不能奏效,不如说多年以来他在龙卷风这里合理的个人需要总是能被满足。他喜欢具有气质的衬衫,好衣服要配好发型,这么说的龙卷风给他烫了个头,衬得他看起来更加时髦和光鲜。他想要一辆摩托,仅仅是因为拉风,而不是他有很多机会可以骑着它在外面的大街上乱飙,所以他在龙卷风那儿申请这个月或下个月领到更多的钱,那个既是他养父又是他大哥的男人问他突然要这么多零用钱做什么。什么都瞒不过他的眼睛,尤其是头马的动向,所以信一如实相告,过了几天就如愿以偿,一辆摩托车停在城寨的边界线上,不是全新的,但可以改装得宛如全新,造型也可以顺便设计,城寨懂行的人有很多。所以提到用水的特权,信一猜龙卷风肯定会用通常表情对他微微一笑,然后让他把自己的那份水用了,就算拨给他的特权——他是认真的,而不是在威胁。让信一安分下来的原因也在这里。龙卷风可以给他很多东西,此时他位于顶楼、视野和阳光都无比完美的屋子里还摆着一台日本原装进口的卡拉OK点唱机,因为主人许久没有时间和朋友聚会的遗憾,机壳上甚至落了点灰。
他打算等十二进城寨找他后再把那台卡拉OK机搬出来,不然能陪他解闷的人只有四仔,而且他大概率只会坐在靠墙的沙发上,双手揣在兜里,面对他的演唱岿然不动,坐在那里好像一块黑色的石头,对万物丧失兴趣的静态目光藏在惨白到醒目的面罩之下。只有他一个人唱,另一个人就坐在那边不开口也不上场,只知道鼓掌也很无聊的。如果信一需要的只是听众,干嘛不在城寨闲得发慌的男女老少面前都施展一下他的歌喉呢?单独跟四仔待久了,他才会变得闷闷的。再说四仔也很忙,忙着给人看病以及看A片,不放过任何一个画面细节地在大约只比脑袋大上那么一些的电视里搜寻女友的身影。信一打心底里觉得希望渺茫,这种搜寻办法也无异于大海捞针,但支撑人活下去而不至于被精神重担压垮的就是这么些微薄的希望。唉,总得来说他还是更想见到十二,毕竟他们差不多可以算是从小一块玩到大,性格就像同一汪水里的两根芦苇那样分不出太明显的差异。他们每天多少都会互通联络,话题不限,他更多愿意听十二说一些城寨外面发生的事,到了话题的末尾,他总会催上一句:你到底什么时候来城寨啊?但电话那头十二的回复总是不能明确下来,毕竟是虎哥的头马,有闲工夫的时刻没那么多,信一也不想威逼利诱,显得他无事可做焦躁难忍。朋友没空聚到一起就再议,兄弟情谊不会因为碰不到面就褪色,别别扭扭不符合他的作风,施加压力更是没必要,至少对十二不停爽约的事他总是能做到游刃有余的,顶多是在电话里骂他放鸽子放上瘾了,下次在城寨见到面要带十二包烟来赔罪,并且这些赔罪品的数额还在不断累加——当然他最终能带来半包烟信一都谢天谢地了。
再说他真的无事可做吗?城寨大大小小的居民问题全都归他和龙卷风管,而龙卷风也几乎快半退役了,城寨治安居委会主管的位子到时候会交给他坐。除了那家理发店,龙卷风对他拥有的权力几乎没有任何不肯下放的执念,信一的帮携让他越发像个普通老头那样平易近人,不仅是老年人之友更是儿童之友,哪怕是一只流浪狗跑到城寨,找到他蹭了蹭裤腿,他也会丢给它一块铺子里刚切好的叉烧肉。信一自小就跟着他结识了街坊邻居,那些鸡毛蒜皮的邻里问题自然也得他学会接手解决。对普通人不能凶狠,也不能呼来喝去,要把自己摆到与他们看似差不多的位置,别人才会发自内心信任你,这些个个都没有身份证的人已经见惯了强权的威严,一个高高在上的城寨之主只会让他们避之不及,一个贫穷的封闭社会要靠什么维持下去稳定呢?靠得天独厚的拥挤打造出的紧密人情,情这个字焊在身上就不能丢,信一自小天天听龙卷风教的这些,倒是能领会在一个物质条件极其匮乏的地方人们仅能够拥有的东西是什么,所以他管束小弟,解决住户生活问题,先是将他们认作自家人那样随性亲切,便怎么样都好说话了。黑社会虽说会干不少坏事,那也分人,这地方要认识人快得很,城寨里所有的面孔他都记得住,而他们想必也记得住他。此外他还管着所有的收账,每晚在账本上记录数字,拨发每月盈余,让龙卷风好去找地主交账。这个地方可以一直存续下去,直到有一天被政府强拆。肮脏破败、挤满了黑社会和难民,必须让它处在法律的监管之下云云,每隔一段时间,电视里都会播放老生常谈的新闻。他一开始以为那仅仅只是说说,因为这么多年外边都一直那这儿没办法。直到有一天他状似无意地询问龙卷风,这个传闻是否属实。龙卷风盯着电视,烟雾围绕着他,要不是烟尾巴还会在被他叼着的同时动一动,他看上去简直像沉思着入定了。
“上电视新闻了的事,全香港的人都盯着。”龙卷风回答了他的问题。“就算是为了给那么多双眼睛说法,也迟早的。”
信一知道了,他们不可能一辈子住在城寨,摆脱城寨的背景是早晚注定的,不用被困居在这儿,不用忍受环境的脏乱差,让他心生不满却又无法解决的问题最后都会交由推土机强制推平,他根本不必再为此费心,城寨是一个注定要死去的老人,无法质疑他在一生时间里所做的贡献、给他人提供的庇护,尽管有麻烦之处,也终将留不下一点痕迹,于是那些麻烦突然不算个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空旷的惆怅感。也许是因为从记事起他就呆在了这个地方,也许是因为多年走街串巷的经历和记得每一个老鼠窝在什么角落的记忆力,也许是龙卷风始终蛰伏在这里,让他也能忍受并习惯了这个连太阳光都照射不进来的地方。其实他允许信一出门转转,将摩托开上宽敞干净的大街,与十二少兜风玩耍,杂事可以下放给小弟。信一倒想这么做,但他领受不了“老爸”给予的特权。不是放心不下龙卷风,他的功夫出神入化且深藏不露,压根不需要他来保护,反过来还差不多,这是最关键的一点。外面的人觊觎着城寨这块地,便会想从他嘴里撬出点什么来,或巴不得让他惹上麻烦。
信一拥有摩托后第一次没在过道街上横行,而是驶上外街,早先他联系了十二,准备和他去外面的酒吧见面,转眼间就被王九和他的小弟们在拐弯的街口堵住。那些小弟们纷纷追不上摩托,王九的反应和腿力却比他们要更快一些。他先围着那辆拉风的摩托转了一圈,啧啧称奇,这可是辆好车啊!车型招摇流畅,钢铁轮廓微微闪光,多少跟信一身后的贫民窟风格不符。再说信一,五官端正面貌干净,卷发打理得很衬脸型,穿夹克和整齐的衬衫领带——他突然凑得离信一很近——而且还没有城寨的气味。当然,为了祛除城寨的气味,他每次洗澡至少会往身上打两层泡沫,出门也喷了香水。知道的以为他是黑社会大哥的头马,不知道还以为他是哪位有钱人富养出来的靓仔公子哥。信一的刀已经被他拎在了手指间。他佯装悠闲地对王九说:有意见你跟我大哥说去咯?不如你也去找他打理一下发型吧?——他的注意力集中在警惕上,但并未觉得自己的装扮以及交通工具十分显眼有何不妥,龙卷风赞成他这样就是唯一的指标。王九也说明了堵截他的用意,他家大老板希望他过去坐坐,再不济就邀请龙卷风过去陪大老板坐坐。王九手里有根用来助阵的铁棍,但他敢直接抡上来么?谁都知道信一背后有龙卷风撑腰,挑衅他就是在挑衅龙卷风。话虽如此,离开城寨也失去了地盘上的主动权。他可不想去赴约的时候顺带把王九一帮人也给引进酒吧,那样高低都得干场仗,一旦被做局、大老板随后放话,就是无穷无尽的麻烦。
所以信一很识趣,但面上保持着从容不迫,说大人物之间的事当然不用找他,要找大哥得由他回去报信,王九和其余人看上去并不想让他亲自报信,但信一的摩托调头得飞快。就这样,他回到城寨后简明地对龙卷风汇报在他出去的短短时间里发生的事情。麻烦来的时候不会有通知,这个时候他又有身为头马的觉悟,打电话给十二改日再约了(所以爽约这件事放到谁身上都有可能发生)。龙卷风照旧聆听老人们的闲话,像修剪树木的枝丫一样修剪面前客人分叉的头发,身边烟雾朦胧。信一说完连头都没抬。“不用管他们。要问起来,就说我这儿生意太忙。”信一说王九带着一帮人赖在城寨外不肯走,龙卷风说那又没什么影响,还是说他们能怎么样?
进不来城寨他们的确不能怎么样,进来城寨的人会被龙卷风亲自用拳头送出去。王九也领教过那招能让人体旋转升空的拳法,站在门口也只是蹲守,吠都不敢吠一声,他们从白天站到晚上,想来估计也只是不好跟大老板交差。大老板在试探他们,就当做是寻常事,千万别升级事态就好。龙卷风让信一该吃吃该睡睡,信一也已经在电话里通知了十二,这时却还是倚在理发店空座上抱怨,难得可以出门玩玩,又被搅黄了。那你出门多带些小弟防身?龙卷风接话还是头也不抬,倒是大娘阿婆们听着两人的对话止不住笑意。信一在座椅上旋转一圈,手臂叠在椅背。大哥你不是说不能打架吗?年轻人嘛,血气方刚,在外面喝多了就闹起来了,关那些严肃的问题什么事?哪个大哥年轻的时候不是每天打架?信一想大哥说话时烟不离嘴的这招他以后一定要练成,也给自己点了根烟,仰望着天花板那些个还没爆过的灯泡。算啦,打架人太容易疲了,平时做活都很累,出门难不成还靠打架放松?要是我和十二醉得不省人事后在街上被打破了脑袋,大哥你还有Tiger哥都会很伤心的。
信一只是在开玩笑,知道龙卷风不会当真,即使那张冷峻的面孔突然正视着他也一样。——他阿爸只是表面看着凶。在其他大娘让他不能这么不吉利地说话的呸呸声中,下一句话照旧是温和的话家常腔调。那把十二少叫来城寨?你们两个玩一玩。
叫过啦,但那小子也是个大忙人,都叫他不下十回了。——大哥你先剪着,有块地我还没去收租呢。他临时想起这事,也不耽搁,撂下话就准备出门。
“我是说,”龙卷风的声音凝聚在剪刀连续不断的咔嚓声中,信一闻声停下脚步。“我把十二少叫过来啊。”
话是如此,也不是直接通知十二少,不然后者不知该乐成什么样子。龙卷风和Tiger哥联系上,十二少便被投放到了城寨中。像被关在家里久了渴望出门散步的狗一样,降落到城寨里的十二少脸上盈满的也是刑满释放渴望撒欢的表情,同时纳闷着为什么大哥突然告诉他偶尔还是去休假几天,虽然大哥在他心目里一向是宽宏大量的。他来的时候王九已经离开,做好了回去就被大老板教训的准备。信一得以和平时没什么两样地迎接他,告诉他王九前脚刚走,他后脚就来了。十二少也认为王九的出现并非是好征兆,从前,他们也偶尔打过照面,不过那还是很小的时候,跟随各自的大哥出席过商谈事项为主的饭局,跟神采奕奕稳坐座椅的信一十二少不同,王九只是站着,菜上来后拿着碗筷蹲了下去,信一问他在做什么,王九说他吃饭都得蹲着吃,大老板教的。信一说人这么吃饭不就变成狗了吗?你坐着吧,大老板在另一个包间看不到你,实在不放心我帮你盯着门口。王九问真的?信一说骗你是小狗,然后得到担保的王九决定无比谨慎地爬上椅子。菜上来了一道又一道,他们吃得很高兴,缺乏警惕性,遗忘了周围,没注意到隔壁包间里的大人们时不时撇来的眼神,不用说,大老板也注意到了。之后他们吃饱喝足地跟随大哥坐上车回家,后来发生了什么也没再过问,因为几乎遇不到王九了,而生活里有待解决学习或者有趣的事还有那么多。
王九如今的风格和往昔一点也不相似,他在大老板那儿是如何度日的,他们一概不知,但也并非有了解的必要。他们不是朋友,肯多说几句都是看在从前就认识了的份上,算不得有什么交情。哪怕只是随便说句话,他那种不着调的神经质都让人感到十分不舒服,所以各自占着地盘相安无事,挺好,虽然这只是表面上的。
城寨就快被拆了,到时候大老板也分不到什么羹,住在这儿的每家每户还能拿一笔去别处安身的抚慰金。有什么事在酝酿,但不会有真正的冲突爆发。起码信一当时是那样想的。
不能留在城寨后,他和大哥要去哪里、做什么呢?问龙卷风,他一定会说开个理发店,但也不想做大。依他看,这还少了点意思。
话又回到眼下,信一跟十二少寒暄不了半点,就叫他交出说好的烟。十二少一拍脑门说出门太急忘带了的势头就像小学生说自己忘带了作业课本。信一信他不会撒这么拙劣的谎,却很不服气,这种不服气让他想给这神经大条的小子一点教训,于是把烟叼在嘴里就开始对他上手,咯吱窝里没有烟也找得出来钱,有咯吱窝味的烟他绝对不抽,再有味的钱那起码还是钱。从衣缝裤兜第一下摸出吃干净的糖纸,第二下摸出用来装饰刀面的贴纸。两次的疏忽让十二少也有了可乘之机,信一是迅捷的手势,他则是神气活现的突袭。信一口袋里的笔与记事簿也全被摸到了。他们从对着彼此掏来掏去变成在街上打闹,但两人都还留有警惕性地躲过了从侧面踹过来的一脚,因为他们正伫在四仔的医馆外边,喧闹的动静让大夫诊治病人无法静心,又或是这会让他无心留意AV里的某个关键线索,于是他气势汹汹地加入到他们的队伍中,喊着什么该死的黑社会然后打算把两个人都揍一顿。释放精力的纠纷最终止步于饭点到了的饥饿,十二少的肚子发出了第一声响,于是他正正经经地摞出三人份的叉烧饭钱,截住所有的肢体碰撞并带另两人豪迈地下了馆子。
十二少对信一认真地说:其实我从来没忘记电话里头咱俩的约定!信一说:信你,但你带的钱不止这么点吧?感觉对不住要请客不如全掏出来算了。十二少昂首且气足地拒绝:剩余的钱是要拿来孝敬龙哥的!信一一时无言,感觉接收到了竞争的信号。十二少因为是被龙卷风救的,也非常崇拜他大哥。但他要是亲生的,十二就是个远房的,他对隐隐约约的挑衅感的反击是忍不住拿起充作桌布的旧报纸一把盖上十二少的脑袋。不是叉烧叔在磨着刀对他们摇头,第二轮打闹恐怕又会发生。好在填饱肚子后人就只想着惬意了。
吃完饭后他们在外面四处逛逛买了酒,四仔还跟着他们也是因为听说饭后还有酒可以蹭,随后也径直爬上高高的楼梯跟进了信一家,和十二少一块坐在没有任何补丁皮的沙发上。屋子里还有更多的酒以及瓜子花生,他们吃吃说说笑笑,打着三人扑克牌,信一跟十二少讲城寨内的事,好几万人口的事,都刻在他的脑袋中,也算有话可讲。十二少分享着城寨外边的事。四仔无声地在这场谈话之中,就算他们说了道上的事,他也不在乎,但他们答应过从哪里得知了他女朋友的消息会告诉他,这促使他们之间拴上了无形的绳索。
黑社会是会对人做这样的事,分情况。信一十二少所属的那类不会将日子过得好好的普通人拉下水,但真有道上的人干出了这种事,他们察觉不到阻止不了,很多人死得如同蚂蚁草芥,所以更大可能是他们永远没办法告诉四仔他女朋友在什么地方,是不是还活着。四仔没提出过正式委托,他想靠的是自己,不是黑社会,也就不是信一和十二少他们。但最开始,他还是依靠龙卷风才摆脱了外面势力的追杀。他的警惕不是飞快消除的,但他那间医馆以及医术使得这里的人们都感谢他,龙卷风使得他能够在这里活下去,信一也会去关照他,就像他奉命关照每个被龙卷风收容进来的人一样。“在这里生活有什么不方便的呢,你就跟我说。”他对几乎每个人都重复的这句话也在四仔身上落及过,但四仔从不麻烦他。医馆来客很多,龙卷风也去参观过,信一屡次造访收租,注意到架子上摆着数量和种类都越来越丰富的片子,调侃性地说了句:“哇,你口味这么大?”四仔看着他的眼神就变得阴恻恻的。然后,跟他讲了他女友的事。这样的事并不少见,而且反复上演,每个生活在城寨的人都有足够悲惨的过去,其实信一早就听惯了,但还是摆出认真倾听的专心模样,心想这个阴沉的大块头总算还是愿意跟他说了点什么,把它当成这也是需要处理的麻烦,毕竟每个人的生活需要总有不同。他需要帮忙,但他不会主动说出来,某种程度上,他还牢记着过去的身份尊严,自然还有仇恨,对一个庞大的黑色组织抱有仇恨会毁灭掉自己,他非要去做什么找什么,跟信一没有一点关系,他决定不劝阻也不去多想,但在意城寨的住户生存情况成了他的习惯,每天路过医馆他依然可以说,这是在例行公事。每天他都确保了四仔还没有从这里突然消失搬走,还在给年老体衰的居民检查身体关节的疼痛。那次的透露对四仔来说或许是重要的,因为信一再路过了一段时间,四仔就从门牌下探出头问他知不知道什么门路可以查到他女朋友的生死,信一没回答,只是反问他没招了?但四仔等着他回答。面对这样的顽固,信一问你现在是不是很闲?这不是一句讽刺的话,之后他去买了瓶酒再进入医馆,以撬开四仔本身来探讨他现在最需要的是复仇还是稳定,他清不清楚选择了第一项后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和下场。他还需要加深对四仔的了解才能得出结论。
现在,四仔很清楚信一和十二少他们无法通过“正式”的门路来为他提供线索了。但他们成为了朋友,不说两肋插刀、因为没有那种检验时机,一起喝酒打闹还是没问题的。所谓的答应建立在人情成分上。他打扑克时运气总是很差,赢不过他们两个,他会嘴上谩骂然后掏钱,直到耍横说钱都输给你们了不玩了。要是打上麻将,他们会见到四仔输得更多,只可惜很长时间过去了,他们一直没抓到剩下那个自愿跟他们打麻将的倒霉蛋。
在小小聚会快要结束的时候,信一想起了那台卡拉OK机的存在,他醉醺醺又口齿不清地说我要给你们看一样好东西,是大哥买来送给我的,我们可以闲来无事拿它唱歌,其他人就跳舞,把这里变成迪厅,还可以把灯泡换成大玻璃彩球投射出迪厅的那种感觉。他拿起酒瓶对着嘴边。接下来由我给你们献唱一首——横在沙发上的十二少打断他的话,你唱……什么,从小到大就五音不全,大半夜的……不怕被投诉扰民啊?他的话让信一停止了动作,突然觉得没那么有劲了,人在酒后会吐真言,或者让人将每一句话都当真,上升一些没必要的东西搞坏自己的情绪,至少信一泄气了,搬出卡拉OK给他们观赏的想法没有那么强烈,也不是想责怪十二少什么,他们从小一块长大,每月互损对方不下八百次,只是偏偏这次罕见的严肃性显现了出来,让他有一种想要独自待着的想法。他所有个人情绪在酒精催化下正以活跃的方式无声地沸腾。他不想再搭理他们两个,虽说这里是他的家,也不要径直把他们丢出去比较好,那是在赶人走,还费点功夫,于是他将这两个人留在家里,出门了,去哪儿比较好呢?没有思考的余地,本能上他更想回另一个家去。理发店这个点应该关门了。信一畅通无阻地摸黑行走,循着捷径摸到龙卷风住处的门。他有钥匙,摸索了几下铁门的锁孔,还没来得及开门,便听到脚步声在屋内由远及近,后退了一步。
哗啦啦打开的门后,站着龙卷风,信一以为他已经休息了,不免有些诧异,但理性的时刻并没有维持多久,他想也不想地在龙卷风肩膀靠上去一个脑袋,感觉被半拉半抱地带进屋内,龙卷风住的屋子简朴而一成不变,信一闭着眼都能记得为数不多的杂物的位置。他真闭着眼睛,全权交托给他这具躯体的掌控权,不在乎自己要被带到哪里去,更不用担心因为自己是一副喝醉了酒的模样就无法被阿爸收留。他能抱有的想法实在不多,只记得自己在一块还算舒适的地方躺了下来,身后还有枕头。四周围绕着那股再熟悉不过的味道。龙卷风的味道,夹杂淡淡的烟味,衣服和家具都浸透了这股气息。他好像就坐在信一身边,产生这种感觉的时候他会喃喃起来,试图解释自己怎么来到了这里。信一的直觉在事后告诉他,那晚他还说了更多口齿不清的蠢话,不仅仅是告状:十二少他说我唱歌难听,还从小时候起就是这样了……他在胡说八道什么啊,要是我唱的真不好听,你怎么会给我买那个呢?他就是没有欣赏品味!——应该还有更多胡言乱语。包括他突然开始交代龙卷风作为大哥之前吩咐他去做的事都办得怎么样了,昨天算好的账本上的数字也背给了他听,虽然肯定是说错了。告诉我这些干嘛?你今天放假。龙卷风沉寂温和的声音十分助眠,他的眼皮都要睁不开了。他是从触觉上感觉到龙卷风还在的,在手的位置长出来的茧子,没有抽离。他在试图让自己进入到城寨二当家的身份中去,就像脚步不稳地踩上一把摇摇欲坠的梯子,好几次都栽到了地面,但在龙卷风毫无苛责之意的耐心注视下,那也不怎么痛。证明自己几乎是对龙卷风的报答,虽说他怎么行动都不会超出龙卷风的预料。他清楚他自己,被极尽所能纵容着长大,思想品性是龙卷风教育的衍生物,想要许多新鲜东西,想要偶尔的兜风和娱乐,他不会剥夺信一认识这个世界的权利,听起来甚至像他不是那么地想要信一做他的头马——一个只是用来派活的手下,除了跟随在他身边干一些最要紧也最脏累的活以外,再无其他选择。信一不是非得做这一行,不是跟城寨签下了什么卖身契,就像他刚刚进屋,也只是为了在最终回到他的身边。就算是亲生的孩子都未必会对具有更多可能的未来无动于衷。没必要一直跟着他——这话有时让信一伤心,所以龙卷风只在早些时候简短说过两次。现在信一愈发聪明,说:那以后大哥也可以跟我嘛?比如说,以后城寨拆了,大哥你有没有想法?我倒是有一个主意噢——但他每次都没能说完,像彩票结果不能揭露太早一样。
龙卷风对他能想到什么还是有些关注的。如果不能提前听见,以后恐怕也不会有多少能听见的机会了。这些信一全然注意不到,他的神经与舌头都被酒精麻痹了,有些话与其是被他说了出来,不如说是倒灌进了他闪烁着星星的大脑中:以后我们要开个舞厅,专门用来唱歌跳舞的那种,本金我都偷偷存下来了,用零花钱存的哦?当然,还要给大哥专门布置一间派头十足的理发店,里面的座位和设备都是全新的,再有大哥的手艺,再远的人都会专程跑过来做头发的!……他的大脑就这样上演着一场不存在的协商。现实中他之所以还没当面对龙卷风说过,是因为他下意识认为这番话还需要多加修饰才蹦得出嘴,不会显得他已经完全篡位到了大哥头上。他的心里有着跟表面的漫不经心十分不匹配的想法。他不觉得城寨有哪里好,可常年住过的人都会对这另一个脱离法治的地方产生依赖性,他掌握的每条路线跟管道都会跟着大群建筑被抹平,连遗骸都会被清扫干净。想到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他有点惴惴不安。
他平时难得想这么多,又不可能什么也不想。往常可以轻飘飘靠理性压制住的东西,晚上这种关头就容易囤积式爆发,但说也说不彻底,他的舌头糊住了,然后翻了个身睡着了,睡时抱住了枕头。这下连醒酒茶也不用泡了。他就把龙卷风的床当窝,一整晚都没挪过也没醒过来。于是龙卷风至少给他脱了鞋和外套。这一部分,包括他大哥最后是在哪里过夜的,信一醒后都不得而知。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同时很疑惑,为什么今天没听到小弟拍门叫他起床的动静。随后他意识到自己正躺着的位置,一下子睁开了眼。关于昨晚的记忆顿时复苏,他以为自己是做了梦。
穿好衣服时信一并没有太多的惊慌失措,他在用回想来掩饰残余在心中的那么一点点不安,过去发生过这样的事,但那是在他还小的时候——怕鬼怕打雷,怕吸粉过量死在外边的人,怕虫子和老鼠在墙与地板的缝隙内奔跑的动静,怕得他睡不着觉,又没法离开城寨,他被托付给了龙卷风,亲爸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不知不觉他成了龙卷风的儿子,每天都和他一块吃住。一开始龙卷风似乎不想要信一跟他,后来因为要照看他,耳濡目染,信一总会明白暴力伤人和各种违法活动是怎么回事;因为除了龙卷风之外没人可以使信一信服,他不喜欢城寨的气味和许许多多的一切,独自离家出走,龙卷风亲自把他找了回来,用美味的叉烧饭奶茶以及无穷尽的耐心,似乎他的时间就是用来给这么个有些任性的小孩消磨的。信一对他的爱产生依赖,孤寂与不安全都可以抛给他,他还很强,会从所有的恐惧里保护他,信一再也没管他的亲生父亲去了哪里,龙卷风比他亲爸看得见摸得着,同他讲道理,要什么给什么。他对城寨产生的恐怖印象渐渐被剥离了出去,觉得它更像龙卷风以一己之力统治和守护的城堡。他得到的宠爱待遇所有人都有目共睹,从此他乐于在这个充满了绝对安全感和爱意的巢穴长大,真正的穷困感并没有朝他侵袭过来,因为他们总归站在城寨的顶处。
跟随龙卷风的过程少不了吃力,譬如练习蝴蝶刀不小心伤到了自己,第一次动手杀掉坏了规矩不能留性命的人——他是自愿那样干的,只因为他想要跟他。他不希望别人挣到头马那个位置——努力成为一个对他有用的人最大的好处是,即使龙卷风不具有任何安慰开导他的责任,信一只要一找他,到头来他还是会那么做。他在龙卷风的床上跟他一起过夜,向他倾诉不解、困惑,恐惧,龙卷风会告诉他如何消除这些问题,因为那是信一想要得到的。龙卷风的劝阻只会在最初不痛不痒地进行一次,之后便像任何事一样由着他去了。
上次发生类似的事时他十多岁,在极尽所能感受龙卷风的怀抱,手臂环住他的后背,身体和穿着短裤的双腿一起缩起。他还是免除不了杀人时的惊惧,入睡的时候,那个人的脖颈动脉喷出血液的画面永无止境地在脑海里播放,闭上眼睛只看到血色。杀人有时是最后手段,有时如此平常,不到无可挽回的关头,大家都倾向于放对方一马,日后好相见,可是有的人,要是放了他一马,会产生没有尽头的后患……该了结和偿还的,不要多想。于是他想到有一天,他们也会偿还一切。人都会死,或早或晚。他仿佛被冷水浇了全身,当晚昏昏沉沉地睡去,第二天得到了通透的清爽。
现在他早已没有什么太过不去的想法了,只不过是又干了一次小时候会干的事,唯一抱有疑虑的是大脑不记得的内容。放眼看去,家里没人,信一这才恢复对时间的正常认知,龙卷风此时应当在理发店。窗外,人们劳作忙碌的喧嚣之声十分活跃,只有他,在醉了一整晚后极为罕见地还没进入到那种人人都为努力活着而开工的状态。但他就跟活在城寨的所有人一样,实际做的总比应该做的更多,更尽力,尽管是人都会不知足,时而抱怨,但能为自己所珍视的生活努力,是一件多么让人快乐的事。桌上的一杯茶和被塑料袋装着的几个包子进入他的视线,让信一的心情彻底松弛。杯子压着一张字迹显然出自龙卷风的手写纸条:先把早饭吃了。好像龙卷风的声音透过纸条直接传进了他的耳朵。他不容分说直接命令信一的时候其实很少很少,碰上这种时候只能从命咯,于是他坐下来,慢悠悠地吃起包子,还是他最爱的口味馅。
到晚上十二少电话找他聊天,他已经回到庙街地盘,闲暇时找信一随便吹水是常态,正好信一也有空接他的电话。那晚喝完酒,第二天你怎么不见了?去哪儿了?信一耸了一个他看不见的肩:你俩都喝大了,清醒的人肯定早点上工去咯。或许十二会有所怀疑,但心知肚明、不必非得拆穿,也是这小子偶尔聪明的地方。要调侃他还有的是时机,但信一先抓住了话头。你那晚说我什么来着,五音不全?不懂欣赏,那台卡拉OK就是放得到处都是灰你也别想玩它了。十二少嘻嘻笑,压根不拘于这点小节。不唱歌可以,牌还是要打的,纸牌玩腻了,什么时候凑够四个人来搓麻将?你可以试试邀请龙哥嘛。
信一嘴对着话筒,直想把烟朝着另一边十二少脸上吐。喂,我大哥要是来搓麻将,谁还敢赢他的钱?
陈洛军到来也带来了王九,所以信一在一开始认为他会是个麻烦。他什么都不懂,抢了大老板的东西还拿到城寨里卖,打伤了粉行的小弟,信一怎么也得给他个教训。他的功夫很不到家——没有章法,全有力气,一股蛮干的劲,但却可以与他交手上几回还弄伤了他——擦破了嘴边一点皮。经验告诉他这不是个好对付的茬,但他跑得比逃命的狗还快。他就是在逃,也不怪他们一伙人一直在追,最后进了理发店,他阴差阳错地挟持了龙卷风,这才能有说法。折了他一边胳膊后,龙卷风放过了他,信一并不意外,他浑身散发着龙卷风会宽容相待的味道,眼神无助惊惧又仓惶——一看便知,这是一个底层受难人员。他们暂时没管翻窗而出的这人了,闹出来的动静不算大,除非是再有下次,但小弟通知信一,王九他们又在城寨外蹲守了,问就是有个不识好歹的光头偷了大老板东西。
不知王九要待上多久,大老板也没那么容易善罢甘休,也许他们应该抓住刚刚那个光头仔而不是放他走。龙卷风的回应还是一如既往的:不用管。说不掺和就不掺和。只要他别出现在他们面前,跟不知去向的狗又有什么分别呢?死在角落的流浪动物多的是,不插手就不算沾了责任。再说难道替大老板捉住了一个贼,就能让他打消对城寨的主意了?夜已经深了,然而还有许多住户尚未睡觉,数千个窗口同时发出光亮,城寨这个巨人像在呼吸一般从各个排气管道涌现潮湿蒸汽,墙壁宛如起伏的皮肤,它老旧不已,却具有力量,足以给人以震慑。信一再回去倚着楼房栏杆看了王九一阵,后者站在原地就几乎没挪过位,乱糟糟的头发跟报纸一样时不时被黑夜乱风吹来挂在他脑袋上,狼狈,焦虑,咬牙切齿,隔得远远的,这些感觉到的东西却还是让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那光头仔一定还没走。且这份预感在他和龙卷风快要休息时得到了证实。光头仔拿着那袋粉可怜兮兮地出现在窗户外面,没有反击之力,问什么答什么,无父无母也无身份证,需要钱,这样的人有什么好稀奇的呢?——何必再出手帮他?信一困惑不解地看着龙卷风,没出声,连袋子都是龙卷风自己收下的。大哥决定帮他,也一定是在短短时间内就考虑清了后果,这里既然有这么多同样境遇的人,不差收留他一个。带他去看四仔。听到这句话,信一想,虽然我们卖粉打架杀人,但这就是日行一善了。
决定已经做出,剩下的就是收拾光头仔的烂摊子,归还东西拜访大老板的事交给龙卷风一夜之间摆平,出了赔偿金,虽说什么东西也没少,面子总得做好。信一只要找到光头仔后给他欠条即可——不还也不会有黑社会围堵,欠条只是个幌子,给人以足够的理由在城寨安身立命,龙卷风的惯用手法了。还需要观察他,确保他不会给居民造成麻烦,信一去四仔那边听他一开口就知道他傻乎乎又顽固,道上规矩一点不懂,还不会油嘴滑舌阿谀奉承,硬骨头活该被盯上——跟四仔倒很相像,他们之间似乎有话可说,但信一只做大哥指示他做的事。他们都给他推荐门路,这儿虽然是贫民窟,也是相对于繁荣的外界,只要有手有脚肯吃苦,不愁挣不到钱。他活干得比想象中卖力呢,像是有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力气,不是在送煤气就是在抗猪,城寨老小很快都熟知了走动于各个街巷踏踏实实出力的他,这劲头一般人可没法比,挣起钱来也是一股不要命的劲。信一对他没那么关心,但架不住龙卷风爱关照这类拼命过头的人,他话不多,被说笨也不反驳,什么坏事都不干,天天只吃几块饼然后睡屋顶,他以前所过的生活不会比在这里更好,他不属于黑社会,信一看不出,对他实行特殊关照有什么用意,龙卷风腾给他的阁楼在叉烧店上方,离他们的据点也非常之近,但管他呢,城寨的黑帮乍看上去跟普通人也差不多。他们都确信了他不会惹事,只是被社会驱逐摸索到这里的难民,被请客吃一顿叉烧饭的吃相像这辈子都没吃过这样好的东西,信一隔老远看都有些忍俊不禁了。给他个住的地方是资助,信一想,那我把不爱穿的衣服送给他也是资助,反正用不上。吃饭都成问题,更别提他会自己去买新衣服穿。信一认为这不算什么,几件衣服换着穿好歹减少出汗时的气味、收拾得人模人样一点——打扫那块地方时他发现自己的心境像极了在布置狗窝。龙卷风没让他做这么细致,而且对他的到来,信一也并没真正放下心,但他想,以后还会经常见到的,楼底下的电视是这附近唯一能接收到信号的一台。龙卷风接纳了他,表露出再多疑虑就没有意义了。大哥做事有其道理,他不会对着干。
转念一想,信一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准备走之前顺嘴问一句也是合乎情理的事。
他用疲惫但专注的眼睛看着信一,说他叫陈洛军。他已经从许许多多的人那里知道信一了。
信一什么也没说。正派的名字,他只是想。
跟什么人发展友情从来不是刻意为之的,而是事情到了那里,你很难不为巧合的默契和对同一件事义愤填膺感到欢欣鼓舞。有个出名的人渣害死了人,死人本来算不上稀奇事,但把一个女人活活欺侮至死的惨状还是让人看不下去,更不要说她女儿是第一个见到尸体挂在错综复杂的电线上的人。虽说那个女人有毒瘾,做皮肉生意,但有女儿做扶持和宽慰也算拥有一个家 。未来境况或许会变好,也或许她起码能再活个十来年到女儿成人。这一切可能都被人渣日复一日施加的暴力打断了。信一以前就知道那个人渣不分场合做过什么事,维护秩序不足以给他深刻教训,私底下情况只会更糟。他跟着龙卷风来到尸体被发现的现场,发现陈洛军也在,正是他把那具遗体从半空放到了地上,让满目疮痍的身体有最后一点体面。表面上信一得跟龙卷风一样保持中立,在城寨内发生这样的事,他们便没法成为任何立场人群的维护者,他们充其量是管理者,不替天行道、伸张正义,甚至不为死者搞特殊。所以他看见陈洛军自发行动借了件衣服给她盖,发觉这是个简单的行动,自己却没想到。他很心细,但这种宽慰远远不够,弥补不了所有人的愤懑和替那女孩难过的心情,更别提与死者有直接关系的人的感受,可害死她的人不会得到任何来自黑社会的处罚,他们没有审判权。信一非常清楚,以黑社会的名义对那人施以报复,是滥用暴力肆意妄为,留一条命,传到居民耳朵里会有坏影响,不留活口,更是傲慢,杀人得偿命,可他们不是能够做出判决的法官,也更是不干净,除了打电话给市政府让他们收走尸体,没有别的办法。为什么没人管?信一听到陈洛军也发出了差不多的疑问,他本人只是因为清楚其中牵涉到的种种道理所以并不开口附和。坐在管理人员的位置上绝不能计较小节,遇到觉得不公平的事情也得克制。——他就是在克制,但架不住眉头紧锁。
他跟四仔和十二少私下商议——这事当然没告诉龙卷风,不告诉就可以当作他不知道——不能就这么算了。至于后果跟麻烦,搞个面具让人识别不出来身份,任何一个人都担不了责。只论一对一,那人八成也不是他们的对手,但教训混蛋的这种事还是多人一起上最痛快。于是计划商定好的那天,他们盯上那个人渣各自尾随,埋伏在他注意不到的角落。只有位于高处的信一注意到陈洛军也来了,他用来遮住眼睛的杂货店巧克力圈显得特别傻。寸头,他自己送的粉色衬衫,对他而言非常好认。他也看到了信一,塑料面具只起到一个遮挡面部的作用。小巷内走出了第三个人,那是十二少,信一猜他也看出来了现在是个什么情况,虽然有些事发突然,但要打人数目上就不嫌多。十二少出于兴致买下的多余面具也派上了用场,在陈洛军的最后一丝遮掩布也即将脱落之时交接到了他的脸上。他们四个人一起将对方揍得鼻青脸肿妈都不认识,打断了他的手臂和腿骨——拿去抵一条命算很便宜他了,兴许这能令他生不如死。他们功成名就全身而退,十二少认出来陈洛军就是城寨近日的话题人物,一开始他被龙卷风收拾了一顿的消息传出去得很快,但主要是谁告诉他的?信一。听说他一天勤勤恳恳打好多份工,可能做梦都在打工,这又是听谁说的?还是信一。在十二可能暴露他们的电话聊天内容前,信一决定介绍他俩认识。刚参与了这么件惩奸除恶大快人心的事,大家熟络起来也很容易了,更不用说十二在这方面还是个出手大方的自来熟。走吧!我们去吃叉烧饭庆祝,我请!陈洛军平时舍不得自己掏钱吃顿叉烧饭,但不是所有活动都免费,打麻将不赌钱拿什么玩呢?
让他掏钱意外地顺利,尽管他们忍不住给他下了个套,但他仍然愿意充当这个“冤大头”反让他们刮目相看。他极其隐蔽地藏在袜子里的钱分一分就没了,信一没去刻意地抢,重要的不是那点钱,陈洛军本事不小,如果十分珍惜这个牌钱大可以跟他们打起来,以示钱比未来的朋友重要,他却没那么做,这个人虽说死心眼了些,却清楚地明白跟朋友比起来,损失点钱算不了什么,联手坑他也该见好就收。下一把他们哗啦啦洗牌,随心所欲地出牌,竟然换作四仔连战连败,陈洛军的袜子小金库又回来了一些。
就这样洛军在打工之余三天两头就被信一拉去和他们玩耍消遣。他能被信一频繁邀约在一开始主要是后者时而无聊。信一的不安逐渐回到平均值,这里还是那个岿然不动的城寨,仅凭一个陈洛军的到来撼动不了它,何况他也需要着这里,需要那个阁楼还有他的工作,他们是一个地盘上的人,有了麻烦会出手维护的那种。他是个强悍的好人,不太会使用脑袋的可怜人,但绝不可恨,一颗善良的心是最珍贵的,所有居民对他的评价都很好,几乎快要赶上信一自个儿了,身为城寨居民委员会的副主管,信一没有理由再对这样一个好人采取谨慎观察策略,最大前提是龙卷风也关照他,不管这关照在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就是说嘛,他也是个习惯卖力的人,忘了就算天塌下来还有大哥顶着。信一上过他的阁楼,说是替龙卷风关照也罢,试探他的想法也罢,总之有着诸多供他自由出入的理由。洛军不在乎他有没有隐私,这里最大的用途是拿来安稳睡觉,隔着脚下不厚的水泥地,也是叉烧店的天花板,食客的动静,电视的声响,这些从未对他造成过干扰,反倒是温暖的信号。信一自信地想,他也可以算在其中吧,尽管他们的初识经过算不上友好,但被他信任的大哥不也照样揍过他吗?随着时间的推移,信一在陈洛军眼中跟第一眼见到的那个阴恻恻的黑社会头马可不一样,他有些恍惚,但不至于识别不清,这是因为他已经了解信一黑社会标签之外的面貌了。他不再是一个会被驱赶的生物,这也不是寄人篱下,因为没人故意刁难他。这跟他以往在别的地方感受到的气氛是很不一样的,城寨的所有人都平易近人地接纳他。他看着信一喝着汽水在阁楼晃,竟然貌似有点腼腆地笑了一下。
信一靠墨镜遮住了自己的眼睛,也遮住了绝大部分表情。他在这副装饰道具的遮掩下久久凝视着这个对他来说算是异样存在的人。在他二十多年的人生里,他还没跟一个耿直、谨慎、本性淳朴的人打过负责与被负责之外的交道,从前他们是,但情况已经逐渐脱离了出来。陈洛军是城寨底层人士中的一员,但他不是一个需要被保护的弱者。就这层意义上,信一其实不太清楚要如何与他相处,但思考这种问题,在他的观念里是最麻烦的。他们互相帮忙过了,一起打过架,共度了愉快时光,他可靠又信得过,他们已经是朋友了。只有一个问题——他是自由的。意味着他可以随时去往任何地方,靠着在这里修整好之后,去城寨外买个凑合的身份证,顺势干上一份体面工作。可供他们维系的交集也许并不算长久。脑子里总想过得正派体面些的人还跟黑社会有联系,那叫发神经。即使将来他们或许会金盆洗手,各自的心也隔着东西了。信一认识到了这种可能,也是因此才对陈洛军施以临终关怀般的态度。他可能随时都会走,也不知他现在钱的数目凑到了多少。其实信一完全愿意借给他钱,但洛军从未向他开口要,那么他几乎不会开口对任何人借钱了。他给洛军带了另一瓶汽水,作为无故登门的礼物。另外两个人都不在,他有点质疑自己站在这儿寻思能跟他说什么话的目的。如果没有目的,这种只有两人声音在回荡的安宁就让人无所适从。他的屋子极为节俭,跟信一的理想住处呈现相当极端的反面,在信一眼里,他什么都缺少,但洛军只会说他什么都不缺。
“所以你的钱筹得怎么样了?”信一状似随意地问。
陈洛军顿了一下,这之后面带忧愁。“还差很多个数。”
信一点点头,有松口气的感觉。这次他的语调没有平时的上扬感,还摘下了墨镜放进外套口袋里。他的眼睛认真但没有情绪。一张不加修饰的面孔,却更便于洛军注视他。“你知道有困难可以跟我说的,对吧。”
“没有必要拿自己的私事来麻烦你。”洛军的脸色有点黯然,也不知跟他转移的话题有没有关联。“听很多人说,这里快被拆了。”
“新闻上说好久了。”
“这里的人怎么办?”
“领完拆迁补助各奔东西咯。”
“这里明明是个好地方。”洛军自言自语般说,“太可惜了。”
信一知道他这么想是因为很容易感到满足。他还没放下某种架子,拿腔拿调的,晃晃荡荡在不大的地盘走起步,吸管也在汽水瓶中跟着一同晃悠。“这么喜欢这里啊,那你出去的时候会舍不得吧?”
洛军没说话,说明他在犹豫,起初一定要凑足钱离开城寨的想法出现了动摇,但他最终也要选出自己那条路的。他的去留其实不会影响什么事,人有短暂的相聚,却更有长久的分离,人就像鸟一样在林子里来来去去,还会迁徙到另外的地方。也许他舍不得城寨,但最终还是身不由己。每个人都会想或许还有更好的选择,信一不想给他制造任何压力。非要说的话,他觉得自己可能是会感到可惜的那一方,能够接受判断带来的事实和情感是两回事,虽然他也不乐意将现存的情感说出口——因为那最终也会导向给对方带去压力的结果。所以事实上信一还隐藏着更多的人情,只是洒脱的面貌对陈洛军来说就已足够。他拍了两下洛军的肩膀全当不请自来的宽慰,巡视完就下楼离去了。
那之后他们还是四个人玩在一起的时间居多,对信一而言,有更熟悉的人在场会有助于他们任意发散话题。那些话题听得越多,就越会对洛军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不需要做评判,也不需要让洛军听得懂,他和十二闲聊外部派系有什么动静时,就会出现只有他俩熟知的默契。但和洛军一起被排除在外的还有四仔,所以他不会感到疏离沉闷。四仔喜欢做个游离者,洛军可以跟他一样,毕竟你很难从一个稳健的家伙身上预想到别的可能。也许他不出几天就会婉拒信一的邀请,拉远距离,不再同他们厮混,渐渐的他们再次隔老远相见,可能会感受到隔阂,这种事没人说得清。想法是最难猜测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人就变了,但信一希望的是最好永远也不要变,这个想法连十二都不知道。从长辈那儿学来的道理人人都会说一两句。他们没接受过正规教育,心智相当野生,混迹在人堆里又得有模有样。要是十二知道了他一直在观察洛军会怎么样呢?一定会感到困惑。十二的神经不允许他想到太多,虽然他们都把洛军当成是自己人,都很不想他们在有朝一日变得生分。他不想听十二教育自己,所以把一些想法透露给他的这类事门都没有。
有的话他们不知不觉就讲了,陈洛军也不知不觉就听了。他的态度相当稳定,几乎可以说是纹丝不动,没有波澜,像一块凝固干结了的水泥地。这段时间他所透露的最大心事是关于城寨的。信一认为他的目光可以不仅仅放在城寨整体,更何况这里迟早都要拆迁。不过人的烦恼互不干涉。人一多后,小小的房间也热闹起来,除了麻将,那台卡拉OK终于被正式启用,连说明书文字都是原装日语的事实让其他人开了眼界,他们终于肯好好正视这台机子的用处并鼓捣它发挥功能了。信一宣布四仔的眼界是最大的,因为全场只有他阅片无数,懂得日语(这句话没有换来四仔的笑容),也是他依照说明书拯救了麦克风不出声的窘境。信一满心欢喜地选歌,十二少的注意力放在打理他的发型上,四仔呆呆坐着,陈洛军闷闷不乐——真是要么神经大条,要么各有心事。好不容易有体验新潮玩意儿的机会,挑首歌一起唱一个!他鼓动陈洛军站过来。可是我没唱过歌。洛军有点局促。想怎么唱怎么唱,上面要显歌词出来,或者你编新的词也行呀!唱歌最要紧的是开心,不然我来唱,你来伴舞?舞你也不会跳吧?他滔滔不绝,是像在拿洛军寻开心,把话筒递给他的手也一点没有收回的意思。盛情换来了洛军接过话筒,歌不是第一次听,也不知来自过去哪条待过的大街小巷,他竟很快摸到了门路,音色也好,只是不敢放开了唱,声音依然被话筒渲染得有些宏大,除了一开始笑脸不改的信一,另两人也都纷纷将目光转向他,只有信一在看还好,其他人也用诧异惊叹的眼睛盯过来,洛军忽地觉得被人以好的意味关注不像他自己。他已经脱离了充满驱赶和恶意的环境,变得可以每晚安心入睡做一场好梦,但要论出风头,还不习惯。他将话筒还回去,信一起哄着要他再唱一首,这回洛军坚持着要拗下去,于是他就摆出了自己是话筒真正主人的架势,嚎着嗓子开唱,美感全在肢体动作设计上了——起码很有氛围,只是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在拜访你家舞厅时待到你开始唱歌的时候。有先前洛军做对比,十二少点评得毫不留情。信一感觉不出来自己有多跑调,所谓的音痴皆是这般形成的——但他此刻现在心情很好,很放松,炫耀了卡拉OK机有多么好使,也就当十二嘴巴又欠了,可以完全不放心上。
只有陈洛军认真盯着他看,信一想还是他最识货了。事实上陈洛军当然不聋,只是被信一的坦然震慑。他自己都不好意思显摆什么,于是越盯着看越能观察到信一方方面面——对了。
“你们还开舞厅?”
“目前还没,是以后城寨拆了再打算开一间。”
“派不派人打黑拳?”洛军谨慎地问。
“不派——那种有什么好看的?我打算开的是正规舞厅,互殴要被赶出去的。”信一满不在乎。
龙卷风看起来对他们的种种行为什么都不知道,实际心里门儿清得很,这些可不是信一透露的。所以陈洛军大晚上来找他说要跟他混,他并不意外。——这都是洛军第二天一早对信一说的,现在他就是新进门的小弟,跟着他们在城寨能待多久就待多久,再也不走了。如果这话不是陈洛军亲口说的,信一会觉得那是他听过拙劣得最易被揭穿的玩笑。但他是看着洛军实实在在说出来的,所以他的大脑出现了长达三秒钟的空白——烟雾茫然地向上飘升,纯粹的喜悦占据了他的心神,他想好了,但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想这件事的?总不可能是立马做出决定的,于是他想洛军真是人不可貌相,闷声来事啊!符合他初来城寨就惹出祸到大哥亲自下场的印象。
信一相信龙卷风已经劝过了他,还有别的路,不一定要走这条,其实要不是他自行说出来,每个人应该都认为他配得上更敞亮而非蛰居在这儿的生活,但他心意已决了,他挂着质朴坚毅的脸毫不让步,信一就想象得出来大哥让步的画面(在非原则问题上,那个人的耳根子一点也不硬)。洛军的下巴完全干净了,不留胡茬,这么好的手艺一看就出自龙卷风,这就是简单的过门仪式。信一打量着他,现在,那眼神已经完全将他视为了自己人,而且越看越觉得,他的衣着和审美都还有待提升,问题来了,一开始,那件只会衬得他肤色更深的粉色衬衫是怎么被信一选中的?八成是因为他更加白。他把洛军的双臂肩膀翻来覆去,摸抚捏捏他光溜溜的脑袋顶和下巴,像在装模作样挑选一颗鸡蛋,并对成果感到满意。洛军眼睛动来动去,颇有自己的想法,明显怀抱不解,但毫不反抗。
回头头发长了,再让大哥给你换个新发型。入了大哥麾下就要炫耀他的手艺!这可是第一个规矩呢。信一笑着对洛军说,而后拥抱他。体温较高,暖而踏实,这是第一感受。他的身躯很是坚硬,这是第二感受。他没有抱他太久,但激动和喜悦溢于言表,这个拥抱代表毫无保留的暴露和接纳,最起码不再有门槛的遮挡了。信一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在初次见到洛军并叫他从窗台那儿走的时候,他是否对如今的发展有过原始的模糊预料。洛军再折返回来时他其实很不愿再见到他,他既麻烦,又命硬,偏偏大哥对他又太过包庇。他只能顺着掐灭那点不祥感的模糊直觉去说服自己接纳他。信一现在几乎不担心这个问题了,或者说那种没来由的担忧已经被摊平展开、呈现出褶皱但是毫无威慑力,并被日渐增长的情感所吞没。每一个城寨人都是这样,靠情感维系在一起,而这就是城寨最大的秘密了。现在,他可以靠给龙卷风干活挣钱,而不必再去居民那儿打基本杂工,有充分理由,那些工约随时可以取消,洛军说还没想好,一些重货总需要人搬送,还有鱼蛋妹让人没法放心。信一说燕芬姐那边可以照常去,其他工还是赶快交接好过渡到他们黑社会的工作内容里吧。然而,洛军发现他要做的事和之前并无任何区别,他还是在帮居民们运煤气罐、宰鱼或者包饺子,只不过发薪水的人变成了信一。和平时期,他们也只是城寨居民委员会。
信一和其他两人凑钱请洛军去城寨的知名馆子吃了顿好的,庆祝他入伙,按照规矩信一出钱必须最多,所以另两个趁机点了许多菜,占了菜单的一半数额,比叉烧饭好十倍,信一皱着眉头看着他们,一边却又觉得这合乎他的想法,吃不完回头还能打包给其他人共享呢。总之桌上饭菜烟酒都备齐了,菜式丰盛整桌飘香,四仔并不怎么因为洛军最终也成为了黑社会而振奋,仿佛加入黑社会就是堕落的开始,他还怀疑是信一让他堕落的,点菜也属他最不含糊。明明还有十二,干嘛都赖我头上?信一想抵赖一下,又觉得这么明显的事,抵赖还显得可疑。好像他很在乎又很不想承认一样。聪明人直接吃菜吧,至少不能尽让他们占便宜。洛军简简单单就看呆了,表情像见了世面,这才哪儿到哪儿,他就只顾看没顾得上吃,好笨呐。信一迅速拍了拍不断动筷子的两个饿死鬼的手臂,又迅速给洛军碗里夹了不少,从肉的片数算,很快垒了起来。实际上,在场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为这个场面吃了一惊,但竟没有人不识时务地出声破坏现场,信一保持笑容的时候依稀看见十二和四仔两个不露声色地交换了一下眼神,像进行了一次脑内沟通,最后十二在桌上支起上身。噢,你们两个——
信一还没说话,下一句就是:洛军才做你的小弟,你就对他这么好啊!
信一语气轻松。怎么样?羡慕了你也过来做我小弟咯。
要做咱俩也是平级吧,别忘了一开始我差点就想跟龙哥了,还不是念着有人……十二少露出要发牢骚的那种表情,下一秒他的碗中被信一投放了一只鸡腿,他就转为了进食模式并竖了个大拇指。
独自狼吞虎咽了半晌的四仔在信一要对十二说些什么时就张开一只拒绝的手。“我不用。”
没问你啊。信一干脆地说,敲筷子招呼所有人正式吃菜。
那晚他们喝到很晚,坐在那儿直到人家打烊。十二和洛军都睡倒了,信一和四仔一息尚存,于是信一把洛军送回去,十二就运到四仔那边去暂过一夜。夜深人静,他们上楼的歪扭步子控制不住音量,在阁楼敲出了很多不正常的声响才把洛军送到床(躺椅)上。洛军本来就话少,喝酒之后话匣子更是彻底关上,一路拖地行走都很无声,情绪却被酒精垫得飘忽,眼睛迷迷蒙蒙,不想睡,但眼皮仿佛有千斤重。信一完成任务后坐到床位,点燃了一支烟熏远醉意,今晚他问洛军最多的话就是“开心吗?”,洛军不断以嗯嗯自动回应。烟雾的滋味拂走了心中别的冗余,感情的厚度又升上来,他觉得有些积蓄已久快沉淀了的话有股统统向外蹦好得以翻身蒸发的冲动,洛军听到了无妨,不听到更不要紧,纯当他在自言自语。
“其实一开始看到你,我就觉得你小子本事挺大,惹了大老板都没被半路打死,还一口气跑到这里。够能逃命的啊,连我都将你搞不定,不说我砍过多少进城寨惹事的人,你倒是头一个敢挟持大哥的。
“老实说,我是不赞成让他接下这个烂摊子的。我让大哥三思过了,他说人活着都不容易,那还能怎么办呢,你能留在城寨就留,受不了就走,在外面有什么事自己承担。不过你没身份证也没地方去,外面都是黑社会和警察,不卖力可不就走投无路了嘛。
“不过说来也有意思,你被黑社会害得骗没了钱,现在却又加入了黑社会,我们不会骗你,但跟大老板那边比起来,做的事也没有那么天差地别,还不是有卖粉,打架,收保护费……说好听点叫收租,有时候还杀人呢,犯法的,被抓住就是坐牢,死刑啊!我十二岁那年就杀了第一个人,正式入行,现在都没记过总数了。”不对,怎么讲那么偏远了?赶紧绕回来。信一改变音调:“你在城寨打工也不错,一脸老实,踏踏实实的赚够钱就离开多好。我总是想,你不是在这里久待的料,向上望,不是电线就是水管,天和光都被挡住了。这是个贫民窟,住在这里的人没有希望,哪儿都很拥挤和混乱……自己别弄的满手是血就最好啦,结果你居然说要加入我们。”
信一朝身后扫了一眼,能见度很低,但他还是看见了洛军睁开的眼睛。难道是因为自己一直在念叨,把他吵得睡不着觉了?不仅如此,他还把现场演变为了一场对话。这就像电视开始显出画面便无法中途停止一样。
“看不看得见天没那么重要。”洛军说,“我总是在拥挤的角落过活,待过许多你说的类似的地方。而且人也不必非要追求什么希望,你自己也说做老大很累,龙哥不要求你什么。”
“嗯,虽然号称大名鼎鼎龙卷风的头马,但我这个人很没追求的。”信一笑了出来,烟雾在他们附近制造纱一般的屏障,他们都分辨不出自己有多清醒。“但不是人人都像我这样。我只是在起初认为你跟我们不一样,而是像四仔那样会痛骂黑社会的人。你也不像他,跟黑社会打交道是因为有自己的目的、在外无处可去。身份证买到手事情就会很简单,对吧?”
“我虽然被骗过,但也知道不是所有黑社会都会骗人。我见过你收租,实在没钱给的,你也不会对人家怎么样,反而劝对方做力所能及的工作或暂且跟着其他人混饭吃。你说这里只有不便和混乱,可是你……和龙哥,把这里打理得很好。”
“你没见过我们杀人的场面。”
“你以为我还是个难民的时候没见过有人死去吗?”
“这和看见黑社会杀人是两个概念。”信一有点坐不住了,想不到洛军的脑瓜子有时候意外地好使。扭过头纳闷道。“你真的醉到困了吗?我怎么觉得你精神特别好?”
“听到你的声音了,感觉还是陪你说话更好。我想让你知道我需要的从来都不多,也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认为这里很好。”
陈洛军睡在那张折叠躺椅上,样子看起来像在说梦话。但凑近点看,除了那张嘴,他基本上一动也不动。信一很难判断眼下发生的一切是否是自己的想象,一种醉酒后产生的幻觉。是潜意识幻化出来慰藉他自己的。如果这至关重要,他可以把多余的烟雾呼到洛军脸上以辨认真伪。所以目前他保持怀疑,凝着神。
“像巡逻、收垃圾这些事……是因为,成天在这里,能做的实在不多。”信一认为这回答很是老实,同时,那些每天出门都会碰到、个个对他抱以笑容的脸熟面孔都在他脑子里打上姓名的标记,张贴在特定的储藏空间里。一撮烟灰落到了地上。“好,我知道,不少人觉得在这里生活就不赖了,你也是其中之一。可喜欢又怎么样?这里早晚会被拆的。”他用深切的语调说。
“你这句话说的倒和龙哥劝我时的一样。”
“说这些倒也不是为了让你走啦。”
“我回答他,能待多久就待多久。就算城寨拆了,人还在,那样就好了。是因为人的存在才让我有了家的感觉,我就打算跟定你们了,以后你们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没有后悔的说法。”
“为了个有家的感觉,杀人也愿意?也觉得值?”信一因为难以理解他的处境而不断地发问。
“你见过我命都不要的样子。有谁来找这个地方的麻烦,不得已的情况,我想我会……”洛军的话悬在半空中,突然看着信一反问他,“你难道不是吗?”
是啊。他不加思虑地想,我会的。
信一醒了过来,因此所有的画面都远去了。他不在城寨,不在陈洛军的阁楼,不在门店或自己的房间,不在一个被称为“家”的地方。他和十二还有四仔漂在海上,各自睡一张床垫。风吹起用来遮挡船舱的帘子,送入湿冷腥咸的海风。这里面几乎看不到任何东西,也听不见熟睡的呼吸。外面的月光感染不了这里分毫。他在自己那张床垫上翻了个身,回到眼下,再次感到被王九砍断的手指截面处传来不可忽视的疼痛。尽管它们早已被止住了血,布条却仍然缠绕在那里,他的整个右手只露出完好的食指和拇指。
他们已经在海上藏了好几个月,今天是第五个月零三天。饿了就打鱼吃,自力更生。这艘渔船虽破旧,却容纳得下他们三个人。信一终于来到了城寨外面,面朝开阔的景色,吹到了海风,但却很冷,长到能以杂乱形容的头发总是被吹来挡住他的双眼。气温好起来的时候不多,不管有怎样炽热的太阳曝晒于头顶,穿齐了衣服也总觉得有凉意。他们没来得及拿上自己的东西,隔一阵子才靠岸,靠Tiger哥派的人给他们补充衣物在内的物资。另两个人所受的伤都还没有痊愈,可只有信一什么也不用干,也许是因为他在几个月前近乎失去了一切,连续好多天不说一句话的天数记录还在被打破。
没人不识相地再度讨论那天发生的事。除了洛军还有什么可谈的呢?至少他们都宁愿相信被千辛万苦送出去的洛军一定还活在世上某处。
这条渔船也是为送走洛军准备的,因为秋哥想要杀了他。那晚过了不久他们就得知他的父亲是狄秋的仇人,秋哥来父债子偿了。这条消息是一道惊雷,将顺遂的表象劈开。信一不知道龙卷风会有什么样的行动,但他应当最是为难。小辈是没有话语权的,为了两边不为难,他们最好在老一辈做出行动之前就假装城寨从来不存在陈洛军这个人,活着能抵过上千条不走的理由。先不说对此一无所知的洛军在听到他们的打算后拒绝配合,那打算也还是迟了一步。他们因私仇要来杀他,没有协商的余地,然后一切发展都不可控起来:大老板和王九杀进了城寨,奉狄秋之命想要陈洛军的命,这样他们就能拿到城寨的地契。为了报仇,狄秋出卖了兄弟,在他看来或许龙卷风也一样出卖了他。他们这些护送洛军出城的人没一个拦得住王九,龙卷风还要对付大老板。最后龙卷风将他们两个挡在屋子里,堵住门口,被王九杀了。尸体被锯掉了胳膊,是卡在门把手里的一条,据说切口极为粗糙。后来大老板莫名暴毙,城寨被王九占领,狄秋也不知去向。他们三个在渔船苟延残喘。即使费点劲还是可以通过Tiger哥的人脉打听到洛军的消息,他们每一个人也都不希望他再被牵连进来了。他只是有一个不巧的出身,从来不需要对父亲做过的事负责,也是无辜的。
或许这辈子他们都不会再见到洛军,这个问题就结了。首当其冲的问题是关于他们自己,以后要怎么办呢?
信一从那之后一直在想,依然没想好。十二让他不要太难过,等他养好伤以后跟他混,可信一看十二自己就哭丧着脸也在难过。四仔的感情波动是最小的,但最初也是他率先不掺和要把陈洛军悄悄送走的计划。在他看来,那些老一辈的寻仇像不分青红皂白的泄愤,连对象究竟是不是始作俑者都管不上了。他不是黑社会,很多事都从旁观视角插手,但他依然跟着这两个黑社会的理由从最开始就没变。变了的只有环境,比如,他连自己的医馆都回不去了,所有的A片和积蓄估计都留在那里然后被王九的人马收缴。比如,现在他们一日三餐基本只吃鱼。比如,眼睁睁看着另两个活宝变得跟他一样沉默。这不是他第一次体会到丧失的滋味了,依照他过来人的经验就是此刻最好什么也别说——特别是在信一貌似不经意地谈起关于龙卷风死亡疑点的时候。但也不要忘记在城寨沦陷的时候,他们各有一份,出生入死过。他不需要信一任何自以为是“向前看、另谋出路”的开导,信一连自个儿都做不到向前看。
而且他替龙卷风保守着一个到死也不能说的秘密。他知道龙卷风不说是为了谁,于是不由自主认为这是他也欠信一的。
信一多数时刻都转动着那把刀——用右手仅剩的食指跟拇指。面向王九时,它压根刺不进去,王九只扭了他的手腕就夺走了刀,然后反过来把他的手指砍掉了。他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想过真正值得去想的事。譬如秋哥为了复仇能做到什么地步,譬如王九的实力,洛军的身世,譬如龙卷风的功力退化。他没有意识到王九动起真格来有多么残酷,因为以前就从未和他交过手,想当然认为他们的斤两差不了太远。他们不可能安稳过日,认为杀过人的罪不需要偿还,他也砍断过别人的手脚,在思虑自己会遭到对等待遇时却从未将恐惧看得透彻。龙卷风的存在就像一面盾牌,但他过去曾对他说过的话多是预兆。他不可能永远享有与生死不沾干系的安宁,而只拘泥于无足轻重的东西或像新闻播报那样大肆宣扬的消息。在他的手指血淋淋地落到一口锅里之前,显然他把那份安宁视为理所当然。值得怀疑的地方太多,方方面面指明了他的缺陷。要是在那之前他就详尽地问过龙卷风就好了,甚至是一些他压根不愿想到的事,但过去的事无法重来,他也知道无论重来多少次,他也不会刨根问底,不会违背龙卷风告诉他的说法产生另外的想法。他不服从龙卷风只有那么一次。好在他跟他一起扛了事,坏在他不抵什么用。应和了王九把他掀倒在地脱口而出的那句“废物”。
不过最近他开始有一种感觉,其实自己才是幸存下来后变得最完善的那个人。他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不是坐在这艘船上等待某一天心结解除,等着被Tiger哥还有十二少介绍到别的帮派,不是像其他流散在外的原城寨小弟一样四处奔逃只为活命,等到城寨拆了的那天以后不会有人再在乎发生在里头的任何事。他有一个强烈的念头,杀了王九,哪怕要赔上自己的命也无所谓。
这话他还没对另两人说过。洛军找到了他们,有了身份证,在医院和收容所收拾得人模人样,虽恍若隔世,而且他有如愧对信一一般最后一个才来拥抱他,但信一一点也不怪他。他用所剩无几的言辞在夜晚的渔船内对洛军说了那个打算。那晚刚好,旁边两个人的鼾声打得比雷大,覆盖了他们的窃窃私语。洛军看了他脸上的刀痕和断指的右手,信一说变化很大吧?洛军却说一点也没变。然后他们谈到龙哥……龙卷风死后他第一次跟人说起他。感情释放完毕,对话是这样结束的,信一说我想杀了王九,洛军点点头说嗯,但你要先把伤养好。信一想说他已经没什么可以养的伤了,他只靠两根手指也能拿刀。因为喝了酒他有点言辞不清也情绪失控,忘了他到底有没有说出那些话,第二天起来洛军已经不见了。外面摆着那张昨晚打了麻将后没收拾的小桌,牌不是按正常样子摆的,而是从下往上、密密麻麻堆垒到一起。
洛军出发去城寨了。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