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d.2227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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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
挹天愈年轻的时候比较叛逆,和几个朋友组乐队搞摇滚,在圈子里小有名气。
本来搞乐队纯粹是爱好使然,但有一天,一个外号“老飙”,自称是二十年摇滚迷的人找上他们,说要无偿给他们当经纪人,唯一的目的就是把摇滚发扬光大。
挹天愈心说这很难评。摇滚这玩意儿注定和大众流行无缘。但老飙还是成了乐队的经纪人,帮他们联系地下演出、参加音乐节,果然一分钱没拿,谁都能看出他对摇滚的爱。唯一遗憾的是,老飙“将摇滚发扬光大”的心愿始终没有实现。那几年,挹天愈听老飙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猂族这就要火了”,但直到乐队解散这句话也没能变成现实。
另外一提,“猂族”是乐队的名字。
乐队解散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挹天愈他们发现,搞摇滚基本和赚钱没有关系;他们全国各地飞来飞去演出参加音乐节那几年,乐队完全是入不敷出的状态,要不是他们几个人家庭条件都不错,连养活自己都难。
热血过后是凄凉的现实,挹天愈的父母虽然对他组乐队没有意见,但他实在拉不下脸啃老。“猂族”组建四周年聚餐时,大家不约而同地提出退队。“猂族”乐队就这样顺理成章、毫无阻碍地解散了,成员们也回归了各自的生活。
挹天愈大学毕业后接手了家里的公司,时间如梭而过,在他成为光荣的二十七岁大龄男青年时,对音乐的爱好也从硬核重金属摇滚转变为布鲁斯。果然摇滚的尽头是布鲁斯。几年的磨砺和修身养性让挹天愈宠辱不惊,当初那个意气风发的摇滚少年,如今最爱的是布鲁斯配枸杞茶,俨然一股老干部作风。似乎世上已经没有什么能触动他了。
这天,挹天愈结束了公司的工作,心情愉快地准备迎来自己的假期,拿出手机随便翻了两下朋友圈,发现前“猂族”队友、艺名原皇真名和凤翥发了条动态:
【和凤翥:
今天我们大家之所以欢聚在这里,是为了我们知名摇滚乐队“猂族”,热烈祝贺猂族乐队成立十一周年,解散七周年!
……】
挹天愈略略扫了眼动态内容,心想原来已经过去了这么久。这时手机屏幕上又弹出一条消息,赫然是久未联系的老飙。
老飙:在吗?
随后他又分享了一个地址,说:今晚这里有演出,我的场子,要来看看吗?
挹天愈看时间尚早,手头也无事,便答应了他的邀请。
2、
老飙的场子在郊区,像这种昼伏夜出的地下演出场所,必然要建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才能避免因为扰民被投诉。挹天愈到达地点时发现这里人不少,停车场上大部分都是全国各地赶来看演出的车。看起来老飙这些年经营得很好。
挹天愈停好车后按照指示牌来到大门口,他听着从门内溢出的音乐声,深呼吸了一口气,时隔多年后再次回到摇滚的世界。
建筑内,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流溢着霓虹色灯光的舞台,一束并不太亮的聚光灯暧昧地打在台上正在低声唱歌的人身上,那人的嗓音慵懒、沙哑,偏中性,吐露的情感兼具年轻人的青涩和成年人的沧桑,歌声和缥缈的贝斯声融为一体,像睡梦中的一次呼吸,轻柔地飘至听众耳畔,抚过耳膜,直抵心灵。
挹天愈远远驻足,远离那些为歌手疯狂的人群。昏暗的环境让人无法看清歌手的脸,甚至无法分辨出他的性别、年龄。挹天愈半眯起眼,试图减少光线的干扰,但只能看清歌手的打扮:长发、领巾、皮夹克,非常摇滚的穿着,唯一比较不摇滚的是歌手下身的短裙,短裙下是歌手光洁笔直的腿,再往下是一双即使在如斯昏暗场所也能辨别出的红艳艳的高跟鞋。
看着那宽大皮夹克下纤细的身体和短裙高跟鞋,挹天愈几乎就要确定台上的是个女孩。但毕竟是搞摇滚的,暂时不能下定论。挹天愈的耳朵和心已经歌声被抓去,眼睛却总是不由自主地瞟向那双眼熟的红色高跟鞋。
“玄魁!”有人拍了下挹天愈的肩膀,“好久不见了。”
挹天愈回身:“确实好久不见了,老飙。我已经退圈很多年了,还是叫我的名字吧。”
老飙摸摸鼻子:“好吧。不过我真没想到你会来,我们到包厢说话吧。”
挹天愈跟随老飙到二楼包厢,正对舞台,视野绝佳。这时正好一曲完毕,挹天愈仔细打量台上乐队的组成,除了那个出色的兼任贝斯手的主唱,还有个爆炸头鼓手、花衬衫吉他手和白毛键盘手,其中除了主唱成熟的演唱风格让人难以判断他的年龄,爆炸头大约二十来岁,花衬衫是个上了年纪的大叔,而白毛键盘手明显是个未成年的初中生小女孩。
“怎么样?”老飙问。
“年龄跨度上很有特色。”挹天愈说。
“哎!谁问你这个了,我说主唱,你觉得怎么样?”
挹天愈顿了顿,说:“唱功,台风都很成熟,而且极具个人风格。尤其是他的音色,很难得。”
“废话,我这里能有唱功不好的?你就说,迷人不?”
“……嗯。”
老飙闻言,倒在包厢的沙发上得意狂笑:“想不到当年不可一世的玄魁敇天,也有被人迷倒的一天。”
笑声打扰了挹天愈观赏,他不悦问道:“难道你叫我来只是为了看演出?”
“呃,那倒不是。”老飙立马坐正,“老弟,这个‘宝贝’可是我费尽千辛万苦才挖来的,这次肯定能一炮而红!你懂吧?”
“原来你还没有放弃……不过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
老飙支支吾吾道:“藐烽云,就是那个主唱,他挺难搞,完全不愿意配合我的计划。但他是你的小迷弟,上次他说要是玄魁亲自开口,他就愿意配合我大展摇滚宏图!所以那个,老弟啊,就帮老哥我这一次吧。”
挹天愈心想他要是答应了,那不是害人吗。
“等等,迷弟?”挹天愈说,“原来真不是女孩子。”
“是啊,你的粉丝,货真价实性别男,今天女装是专门致敬你的啊。”
挹天愈闻言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想当年有次演出,猂族全员女装,身为主唱的他更是连高跟鞋都配上了,怪不得藐烽云的那双鞋那么眼熟,原来是同款。
“所以玄、挹天愈啊,能不能帮个小忙呢?”
挹天愈本想拒绝,但藐烽云的歌声确实让他心痒难耐,沉寂已久的心灵世界再次找回了一些当年热血滚烫的感觉。所以他既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而是说想等演出结束后去见见这个粉丝。
3、
“有什么事?”
藐烽云表演结束后一个人在化妆间卸妆,他在镜子中看到来人是老飙,心知他又要跟自己提什么远大宏图,便没仔细去看另一个人,更是懒得回头理他们。
老飙说:“小云啊,还记得咱们上次说的那件事吗?”
“不记得了。”
“呃,算了。小云,你快看这是谁?”
藐烽云卸完妆,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慢悠悠转身。
他其实记得上次与老飙提起的事,什么只要玄魁亲自开口他就配合老飙行动。但那只是为了摆脱老飙的纠缠故意为难。玄魁已经退圈七年,这七年间有无数人试图找出玄魁的下落,但并无一人成功,这说明玄魁已经下定决心不再回这个圈子。老飙曾是猂族的经纪人又如何?难道玄魁会为了他这个不具名的小人物来到这个地方,劝他和老飙逐梦摇滚圈吗?
藐烽云不是没幻想过玄魁会出现,但理性告诉他,那只是幻想而已。
所以当他转身,将目光放到挹天愈身上时,第一想法是:这是谁?老飙把他带来干嘛?
可他越是打量眼前的这个俊美的青年,越发觉得此人眼熟:嗯,这个下巴有点像玄魁,嘴巴也有点像……
藐烽云:“……”
藐烽云从漫不经心到绷紧身体,勉强记得在偶像面前维持表情不崩坏,他的眼睛里溢满意外、震惊,但最终这些情绪都化为巨大的快乐和惊喜:
“你、你,你是玄魁敇天。”
4、
挹天愈终于如愿以偿看清了“封云”乐队的主唱、他的迷弟藐烽云的样貌:最初是在镜子倒映中脸和背影,打着卷、纯天然的长发挑染成深紫色,睫毛下的眼睛让他想起小时候常喝的苏打水的绿玻璃罐,眼神意外的锋利,脸庞也意外的稚嫩。
当藐烽云转过身,目光在老飙的提示下转移到挹天愈身上,他又对藐烽云的面容有了更清晰的认知:秾芳依翠萼,焕烂一庭中*。那双被各种情绪盈满而逐渐亮起的绿眸似乎拨开了层层浓雾,又像极了翡翠,如梦似幻。
“你、你,你是玄魁敇天。”
挹天愈压下心中的悸动,向他伸出手:
“你好,藐烽云。我曾经是玄魁敇天,但现在我只是挹天愈”
tbc.
ps:
*诗句原意是写景色,这里引用是写藐好看。毕竟情人眼里出西施XD
本来想一口气写完,但发现越写越长……不过应该不会太长,也就三四章?大概。